余顾

缓慢复活中...

【ACS】回归(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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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鼹鼠

 

上午十点,弗雷德里克·艾柏林从办公室的椅子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准备去外面转一圈,看看下属的工作状态,顺便给自己倒杯饮料。可能是十点,可能是十点半。总而言之,大本钟敲响十声已经是片刻之前的事;他喜欢准时,但在这种“私人时间”里,他又不喜欢太过拘束。

私人时间。人类历史上总有一些时间,即使在工作的时候,也可以被称为“私人时间”。偷懒是一种天性,或许早在埃及人建造金字塔时就有工人心不在蔫,也或许一两个世纪之后人们还是认为工作中会有一些“私人时间”,用来神游天际、偷吃面包或是跟前来办事的女性调情,这无伤大雅;甚至可以说,正因为这种私人时间混合在工作时间的间隙中,才显得更为妙不可言。尤其是艾柏林认为自己并没有影响到工作。白教堂区有一位女士报案说跟她上完床的男人没有付钱。他好好安抚了她,临走时她在警察局的登记簿上写下了自己的住址和价格。威斯敏特区发生了两起抢劫案,无人受伤。谢天谢地,艾柏林心想,这是半个月以来他接到的这个区域内最和平的报案。伦敦市区有一位贵族太太弄丢了她的猫。已经有三名警员跑去找了,如果今晚之前还没有找到,或许要派出更多的人,还可能封锁几条街道。女王广场的那栋房子在闹鬼。苏格兰场的警察们总是能在这种荒谬传言中找到乐子。前天清早,萨瑟克区死了一个人。事实上,那片地方每年死去的人不比伦敦每年死去的狗更少;黑市交易,帮派争斗,地下拳击场……但兢兢业业的警官还是派人看了现场,真心悼念那名死去的年轻人,并希望自己可以努力让整个伦敦的治安变得更好。至于最后会抓到什么样的凶手,警官认为自己心中有数,因此也并未觉得非常困扰。

这种在私人时间里渡过的美妙感觉一直持续到十点四十。

同事给弗雷德里克·艾柏林推荐了印度运来的红茶和巴西咖啡。艾柏林在两种饮料中犹豫不决,最后还是选了红茶。他可以选择在下午上班时再喝那杯咖啡;今天天气很好,阳光隔着玻璃洒进他的办公室,铺满他的椅子,让他联想到茶场。他觉得这种光线和茶水浅淡的红色很相配。

他满心欢喜地端着茶杯回到办公室,接着猛一激灵;那杯茶有一半倾洒在他的皮鞋上。

“雅各布·弗莱!”他低吼道,把茶杯放到办公桌上,像一位刺客那样无声又迅捷地关上屋门。

“嗨,弗雷迪。”

雅各布举起一只手,友好地朝他打招呼。窗户开着,他缩在办公桌后面那张本应铺满阳光的椅子上,而且坐没坐相;在椅子主人重新出现在办公室的半秒之前,才迅速把两只翘到桌面上的脚放了下去。他看上去有点困倦,像是喝多了或者没睡醒,又像是等得太久有些无聊。打完招呼之后,他看到主人放在桌面上、还冒着热气的茶杯。这位客人用不着主人出声,就非常体贴地将臀部抬起些许,把那杯茶拿到自己面前来,举着杯子对苏格兰场的待客之道表示满意,低头抿了一小口。

“那不是给你喝的,雅各布。”

“别这么小气,弗雷迪,”雅各布说,“茶都没倒满。”

艾柏林狂躁地在屋里转了一圈。他明白越是在这种时候,越要维持冷静;他把手臂撑在办公桌上,尽可能离他现在最不想靠近的人近一点,因为他知道自己接下来的声音会由于过度压抑而变得比想象中更小:“你他妈的为什么在这儿?”

“我来问前天的案子,长官。”

“安迪·扬的案子?”

“对。”雅各布放下茶杯,“有没有什么新进展?”

“但凡有任何进展,我都会告诉你的,雅各布。”艾柏林说,“你不该来这儿。我们说好了,合作只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合作,我——弗雷德里克·艾柏林和你,雅各布·弗莱;而不是伦敦警察局警官和黑鸦帮老大。”

“是吗?我还以为,你让别的警察带我去看现场——”

“哈利不一样。”

“你在说那个胖胖的球吗?原来那个胖胖的球叫哈利?”

“你都没问别人的名字?”

“我没有必要知道我不感兴趣的男人或女人的名字,弗雷德里克·艾柏林。”

“别连名带姓地叫我!虽然哈利——”

“愚蠢,可笑,体能低下,完全抓不住重点?”雅各布说。

艾柏林瞪着他,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愚蠢,可笑,体能低下,抓不住重点。”艾柏林说,强迫自己深呼吸,“但是,他是个好人;不会考虑太多,不会起疑心,是整个警局里我唯一信任的人——”

“喔,你这么说我就懂了。”雅各布耸耸肩。“也就是这种人能让你放心信任了,长官。”

艾伯林恼怒地拍了一下桌子。

“好吧,来说正事。”雅各布说,身体终于离开了椅子靠背,小臂伸到桌面上,双手握在一起,“为什么这件事你一开始没有通知我?”

警官沉默地盯着客人看了一会儿。窗外传来一群鸟从大枫树上振翅飞起的声音。可能是知更鸟,也可能是黑鸦。他拉开给访客们准备的那把木椅子,隔着办公桌坐在雅各布对面。

“如果你问的是为什么有悬而未决的案子而你没接到通知,”艾伯林说,“我只能说:我不打算一遇到暂时处理不了的事就去找你帮忙。我们领着薪水。而且你绝对不会想知道伦敦一天会发生多少起案子;有的苏格兰场会接手,有的巡逻警员看到都已经见怪不怪,根本不会上报,甚至就算报上去了,上头也视而不见。我承认,我们对安迪·扬的案子不够重视。而如果你问的是为什么有黑鸦帮成员遇害,我们——主要是我,没通知你,我要告诉你:我们不知道,也不在乎他是不是哪一个帮派成员。”

“你们不在乎他是不是哪一个帮派成员,只知道他是一个优先级连贵太太一只狗都比不上的普通伦敦市民。”

“弗莱!”

“开玩笑的,长官。”雅各布摊开手掌,同时提醒自己别真的把人惹毛了,“再跟我说说那几块被砌进墙里的骨头吧。”

有些水泥匠会往灰泥和砂浆里加入动物的毛和血,认为这么做可以提升水泥强度。这种类似于迷信的风俗并不多见,另一些泥水匠厌恶这类行为,认为这么做的同行是在与魔鬼为伍。雅各布只听说过拥有苏格兰血统的人会这么做。昨天,在踹开那面墙壁时,他有那么一会儿想到了件事,又马上意识到自己过于乐观。

“昨天下午,验尸官又去了现场一趟。那是一具完整的男性骸骨。”

“完整的——男性骸骨?”

“就是说有个男人被整个儿封进了那面墙。不知道他被砌进去的时间,也不知道这个人被封进去时是死是活。”

“有查到这具骸骨的身份吗?”

“我们正在查。但是你要明白,雅各布……这像是什么样的人才会做出来的事。”

“我不明白。说清楚点,弗雷迪。”

“安迪·扬的街坊邻居曾看见贩卖镇痛药水的人进出他的屋子。”艾伯林压低声音,“还有其他几个人,衣领高得挡着脸,走私犯都喜欢那么打扮。既然扬跟他们牵扯到一块,那么他应该也在这种生意上掺了一脚。把人砌进墙里,只有黑帮才会干这种事,他们是为了报复。所以,我推断这次的案子很可能是这些人之间出了问题,比如分赃不均什么的。这种人很滑头,想抓住他们比较难,也不难。等过上一段时间,可能我们会逮住一个小偷,或者某个在工厂角落里灌镇痛药水的人,我们会用一些特别的手段让他交代他都犯过什么事;到那时,这件案子也就结了。”

“他是黑鸦帮的人。”雅各布沉着脸说,“黑鸦帮不做走私生意,也不卖镇痛药水。”

“喔,真的吗?”

艾伯林反问。他明白面前的年轻人懂得轻重,他就是想找机会挖苦他。雅各布看了他一眼,忽然开始思考。

“不卖镇痛药水。”年轻人改口说,“至于走私生意,我至少要做个计划……”

“雅各布·弗莱!”

“反正黑鸦帮现在还没在做走私生意。”

我知道;但就算你有这个念头,干嘛要在警察局里说?艾伯林心想,又为这句心里话感到郁闷不已。如果黑鸦帮老大真的有这个打算,他阻止不了他。早知道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才不会跟他聊那么远。

“想想你的黑鸦帮才组建多久,雅各布。”艾伯林尽量心平气和地跟他说话,“但在伦敦角落里谋生的那些人呢,他们原本可都有自己的营生。”

“但还有一点,”雅各布说,“你们没有证据,在安迪·扬家里没发现任何镇痛药水,鸦片,或者走私枪支……”

这次换艾伯林耸耸肩膀。“可能他那些朋友把它们拿走了。”

雅各布默不作声。他怀里还揣着那封信,署名写着王子。就算这是一场报复,也不是一场到此为止的报复,接下来还会有新的受害者:下一只黑鸦。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弗雷德里克·艾柏林?这是他昨天就在考虑的事。这么做或许能让警方能更重视这件案子,他也能通过警方获取更多关于“王子”的情报。他把手探进口袋,摸到光滑的纸面。艾伯林垂下眼皮,看着雅各布手边那只瓷茶杯的乳白色手柄。他之前肯定很想喝这杯茶。雅各布想。

他把那封信塞了回去。

信封底部抵住裤子口袋的那一瞬间,他心中蓦地燃起一簇火焰。这簇火焰落在脚底,继续燃烧,变亮变大,最后将他包裹起来。每一块肌肉都在燃烧。他眼前本有一团黑雾,现在这簇火驱散了那片雾气的一部分,显出一个影影绰绰的轮廓。那是他的猎物。他明白自己刚刚做了一个决定:这将是黑鸦和王子之间的对决,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止,而结局会是黑鸦啄瞎王子的眼睛,用爪子撕开他的心脏。

他必须在王子再次动手之前阻止他。

“我们正在排查萨瑟克区人员出入情况,也在着手调查被你扒出来的那堆骨头的身份。”艾伯林说,“如果你想了解其他情况,我建议你去问问‘鼹鼠’,我给你写一封介绍信……”

“什么?”

“鼹鼠。”

“你让我去问问鼹鼠?”

“亚伯,数一数二的黑市商人。约翰·艾略森还在的时候,百分之八十的镇痛药水经由他手流向伦敦每一条臭水沟。认识他的人叫他‘鼹鼠’。”艾伯林拿过纸和笔,低头书写,“如果安迪·扬真的在用这个法子挣钱,鼹鼠或许认识他。我给你写封介绍信,附赠地址。要注意:他现在呆的地方不是我的辖区。”

“亚伯?没有姓氏?”

“肯定有。但据说他没跟任何人说起过他的姓氏。听闻他手下有很多人出身贫民窟和孤儿院,这些人没有姓氏,或者更愿意抛弃自己的姓氏,所以他也向他们学习,为了团结……什么的。如果你喜欢,你可以叫他鼹鼠亚伯。”

那封写好的信件被横推过来,打着旋停在雅各布手边。雅各布把它塞进上衣口袋里。

“谢了。”

“如果再有什么消息,我会联系你。”

“通过哈利球?”

艾伯林朝天花板翻了个白眼。“通过最近老在警察局门口转悠的那些乌鸦。还有……”

他突然放下了公事公办的语气,“伊薇还好吗?”

哦,天啊。雅各布在心中呻吟,站了起来。

“她结婚的时候我吓了一跳。”艾伯林说,“我挺喜欢她的,跟她合作比跟你合作更让我安心。但她……我是说,她有一种……呃,威严。而且她还是你姐姐。你知道,我不能让同事知道我跟某个帮会首领有联系……”

“我懂,弗雷迪。”雅各布从怀里掏出帽子,“我们本来就没打算请太多人。谢谢你‘秘密’寄来的礼物,我看她挺喜欢的。”

“真的吗?对了,他们的船现在到哪儿了?”

“我不知道,大概……里斯本或者非洲吧,我猜的。”他想起那封电报。可能是里斯本。他不清楚非洲有没有办法往伦敦寄电报。但他又想到那是他的姐姐,她能做到任何她想做的事。

“这么赶?”

“再过半个月,在大西洋面上航行就会很冷,还会有冰川。”雅各布耐心解释说,戴上帽子,“所以他们打算在冬天之前到达印度。”

他跳上窗户,双手攀在窗框上。

“雅各布!”艾伯林朝他喊,“最后答应我一件事:就算你查出凶手是谁,也别亲自动手,把他交给伦敦警察局,由法律进行审判,好吗?”

雅各布眯起眼睛。那封信的影子在他眼前一闪而过。火焰炙烤着信纸,边角受热卷了起来,把最底下那个名字遮住一半。

“当然,我保证。”雅各布说。他松开双手,向下方坠落。

 

 

“注意脚下。”

提着煤气灯走在前面的狱警说。一大串钥匙在他腰间叮叮咚咚。

雅各布不喜欢地下监狱。阴冷,潮湿,狭小。他倒是很喜欢地下拳击场。这两者的区别不在于“地下”,而在于“沉闷”。拳击场的空气也不太好,还经常混着鲜血和排泄物的味道,但谁会在意那些?猎物彼此的撕咬声和把赌金下在双方身上的观众们的欢呼声高于一切。虽然刺客往往会有这样的传统:历代关于刺客大师的传说中,不乏见他们闯入某个陵墓,或者某个秘密基地,取得宝藏的故事,不管那些宝藏是真金白银还是圣殿骑士的项上人头;如果是后者,那么雅各布还能稍感满足。他更希望现在脚底踩着的不是积水,而是血流。他也只能想想。

“我们要见的人在这儿关了多久了,先生?”他问,想把注意力从脚边的老鼠尸体上挪开。

“不太久。我记得这次……好像不到半个月。”

“这次?”

“对。如果你问他这次在监狱里呆了多久,那就是半个月。”狱警说,“如果你要问他总共在这儿呆了多久……那我就记不得啦,弗莱先生。”

雅各布想说,或许你们可以吸取教训,别经常放他出来。但他潜意识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监禁这样的刑罚,把这些人关进门内,而不顾他们的个人意志。如果他们做了错事,应该付出代价,或许是血和肉,或许是私有财产;而不是单纯被剥夺自由。他不是对法律一无所知的蠢蛋,也很清楚有时候自己的想法总是自相矛盾。可能是艾柏林最后说的那个词刺激了他吧。他说审判

结果狱警倒像是看出了他在想什么。

“做这种生意的人通常很奸狡,他们明白无论什么事都不可能做得密不透风,也明白怎么能最大程度清理对自己不利的线索。有时候他们会成为警察局的客人,有时候他们甚至会主动成为警察局的客人,被关上一段时间,查出一连串无伤大雅的罪名;用这种手段打消警官们的怀疑,然后再被放出来。你知道‘鼹鼠’这种动物吧,先生?”狱警说,那盏灯在他手里颤悠悠地晃着,“机灵的动物,鼻子很长。我不喜欢它们。我有一个花园,花园里就住着一群这样的小东西,它们擅长挖洞,常常把填好的土弄得到处都是。它们还吃蚯蚓,蛞蝓和小鸟。我们要见的就是一只鼹鼠,弗莱先生;狡猾,阴险,还有一身光滑皮毛;人们能看到他,等他们想抓他的时候,他早就躲到打好的洞里去喽。”

他们转过一个弯。面前是长长的通道,雅各布走到最深处,发现再也无路可走。他的领路人把灯挂在沉重铁栅栏上方的一个铁钩上,搬来一个凳子,在离开之前拍了拍他的肩膀。

雅各布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把目光转向牢房。一个男人直挺挺地坐在木床上,身下垫的不知是草席还是烂棉花,发出一阵湿潮的霉味。最高处有一个透气的小孔,只有一块砖那么大,自然光线从那只孔中射下来,在男人脚边圈出一个圆形光斑。床边有一张桌子,桌上放着快要烧完的蜡烛,不远处摆着一只马桶,这一切组成了犯人所能拥有的全部家具。他们互相对视着。雅各布首先看到的是那双在油灯灯光下发亮的小眼睛,接着才被犯人的相貌吸引:那是一张烂抹布一样的脸,一大块伤疤占据了那张脸的三分之二,从左唇下蔓延到右耳后,只在右眼皮上方给他剩了半边眉毛;鼻子缺了一半,变成平的,重新长出来的肉是种不太和谐的暗粉红色,类似鼹鼠

只有烧伤能造成这么大面积的浮肿伤疤。雅各布扯了扯嘴角,想象当时该有多疼。

这时,他注意到囚牢里的男人也在打量着他。他们谁都没先开口。在不断流淌的寂静中,雅各布突然生出一种怪异的感觉,倏而他恍然大悟。他在那把椅子上坐下,坐在鼹鼠对面。这是一种暗示,也是一种象征:他就位了,类似棋盘上的两枚国王棋子,终于摆在它们该在的位置上。棋局开始。

鼹鼠笑了。“欢迎你,雅各布·弗莱。”

“鼹鼠。”雅各布说,直到视线与对面的人平齐时才发现,大面积烧伤留下的疤痕远不止这位罪犯脸上一处,脖颈、锁骨、裸露出来的手臂上,到处都是。他的两只手已经被烧得不成样子,右手掌上手指的血肉都连在一起,像是蹼。他像是1666年那场大火的遗民。“我朋友跟我提过你的名字,不巧我忘了。如果你不介意……”

“亚伯,我不介意。”鼹鼠说,声音像把干枯的树枝按在墙面上用力摩擦,“随便你怎么叫。称号也很好。从你嘴里听到这个称号,会让我产生一种错觉。”

“什么错觉?”

“自由的错觉,弗莱。”鼹鼠目光闪了闪,“陌生人会叫我亚伯先生,朋友会叫我亚伯,但条子和我的‘生意伙伴’会叫我鼹鼠。从你嘴里听到‘鼹鼠’,我会觉得正在跟黑鸦帮首领谈一桩大生意……”

“……如果你不介意,我就叫你‘亚伯’。”雅各布马上改口说,“我不喜欢在监狱里谈生意。你知道我是谁,那就好办了;我是来找你帮忙的。”

鼹鼠露出好奇的神情。“为什么你会认为我知道你是谁之后,事情就好办了?”

“我认为我们至少可以在了解彼此的前提下,开诚布公地谈一谈。”

“‘在了解彼此的前提下,开诚布公地谈一谈’,说得不错。”鼹鼠点点头,“重点在于,你给我们的开诚布公设下了一个并不成立的前提:了解彼此。我见过你,弗莱。喔,等等,别开口;别问我在哪儿见过你,可能是你站在车顶向暴徒帮开枪的时候,也可能在地下拳击场。你该清楚你有多有名吧?然后呢,我也搜集过你的情报,对你略知一二。但是你——你了解我什么呢?我猜你在打算来找我之前,才刚刚知道有‘鼹鼠’这等小人物吧?”

你说得对。雅各布想。他放弃了纠结于“开诚布公地谈一谈”这句话,说:“只是个小忙。我只想问问你对安迪·扬这个名字有没有印象。”

“唔,如果我说‘有’,那你是不是要接着问我和他的关系、他的朋友和兄弟、平时都在干嘛,一次最多能搞多少个女人了?”

你说得对。雅各布在心底再次想。“所以呢,答案是什么?你说完我就走了。”

鼹鼠思考了半分钟。“问题是,”他叹了口气,“我为什么要帮你呢,先生?”

“这个嘛,”雅各布向前倾身,冷冷盯着他,“或许是为了出狱之后不会遭到黑鸦帮的报复。”

白国王在棋盘上走了一步。这或许不是一手好棋,因为鼹鼠哈哈大笑起来。

“我呢,雅各布·弗莱先生;小时候曾经立志要当个钟表匠。”他对雅各布摊开双手,“很小的时候了,但我还记得。接着我失去了父母,手也变成了这幅样子;现在它们还不时颤抖,除了点烟的时候,我拿烟倒是很稳。事实是,在经受巨大的折磨之后,我当不成一个钟表匠了。现在我变得无亲无友,没有前途,没有工作,失去自由,暴徒帮也在你黑鸦帮的手底下溃不成军;那么告诉我,我还能失去什么呢?在经历这一切后,你和你的帮派还能拿我的什么来报复我呢,先生?”

你说得对。雅各布数着,这是他第三次这么想,也是最后一次。因为他打算走人了。他从椅子上站起来,顺手取下那盏灯。

“等等!”鼹鼠扑到阻挡他和访客近距离接触的那道铁栅栏上,栏杆把那张布满伤疤的脸挤得变形,“看在上帝的份儿上!至少跟我说说你为什么要来问我安迪·扬这个名字吧?”

十分钟后,雅各布再次坐在他的椅子上,尽量简明扼要地跟鼹鼠讲完了他在查的这件案子。

“有三个人的脚印?”鼹鼠问。

“对。”

“凌晨死亡,邻居没有听见枪声?”

“没有。”

“有意思。你说那可能是一把德林杰手枪;但就算是0.3英寸口径的小手枪,射击时声音比一般手枪要小,也不可能小到这种程度。”

“我也这么想。”

“或许犯人是楼底下的那两个邻居?这样他们说没听到枪声就有道理了。有人去问他们了吗?”

“警察把他们的曾曾祖父都查了一遍,还查到他们祖母来自爱尔兰。”雅各布说,“先不说这两人没有作案动机;如果是他们杀了扬,至少应该能想到找地方藏尸,而不是傻乎乎地把尸体丢在客厅然后去报警。我还看了他们家所有的鞋。现场留下了一些图案。其中一种,在鞋跟处有三枚圆形斑纹。租客家的鞋大小和纹路全对不上。”

“嗯,有道理。还有,你在现场闻到了香水味?”

他妈的,雅各布想,这个线索他连警察都没告诉,结果刚刚一不小心就说漏了嘴。

“女人。”鼹鼠沉思着,用手指敲着破草席或破棉絮。“女人。可能有女人。为什么你不怀疑是你们黑鸦帮的人杀了他?”

“你说什么?”

“据我所知,黑鸦帮也有女性成员——数目不少。或许是帮内纠纷,这太常见了;或许是你们有人看见这位安迪·扬跟从事非法生意的人有来往,所以替你清理门户……”

“喔,谢谢你的提醒;我还从没在帮里遇见过对我这么有好感的家伙。”雅各布没好气地说,“我会去查的。但现在我要确定的是:你究竟认不认识安迪·扬?”

他们再次单纯地交换目光。鼹鼠垂下眼皮,煤气灯在寂静中嘶嘶作响。

“不认识。”

“你……不认识?”

“对,我不认识他。而且我也确定,他没做过我做的那些生意。下线名单上没有这个名字。”

雅各布·弗莱开始回想他上午擅自去找艾柏林时对方是什么心情。大概跟现在的自己所差不远。

“放松点,弗莱。”鼹鼠安抚他,“呃……好吧,虽然我不认识这个人,但我并不是完全没听过他。他曾经是我想拉拢的人之一。朋友很少,也没有其他亲人……”他突然止住话头,用蹼一样的那只手抚摸嘴唇,片刻后才继续说,“……很适合干我们这一行。但他拒绝了,拒绝了很多次。这就是我能告诉你的全部情报了,朋友。”

“好吧。”雅各布重新站起来,感觉到毫无收获带来的恼火和垂头丧气。“好吧……”

“我能问一件事吗?”在他离开囚室之前,鼹鼠再度把那张脸贴上栅栏,“你刚刚告诉我的,就是当时案发现场的所有情报了吗?”

雅各布向后转身。他问这个干吗?这个念头在他脑中迅速闪过。大脑中有一个区域产生了疑问,又擅自找到了解释:为了在坐牢的无聊时间里找点乐子。失去自由的囚犯们都好这一口,当只有从通风口偶尔流进囚室的雨水是新鲜的时,一条普通的八卦新闻都能让他们兴奋很久,所以他想要新的现场情报,将它们转化为新的新鲜感。这是刻板印象。他没意识到这点。大脑接受了这个解释,并在这个问题前打上已解决的勾,下一秒,这条已解决的问题就被自动略过了。

他开始思考下一个问题:刚刚告诉他的,就是当时案发现场的所有情报了吗?不,并不是;他没说那具墙壁里的骸骨,也没说他收到的那封信。如果鼹鼠认识安迪·扬,他才打算把那具骸骨的事说出来,结果他们并不熟悉,那么说出这条情报也只不过是多费口舌。至于那封信——那关其他人什么事?

“对。”雅各布说,“我把知道的都告诉你了。”

“好吧。”鼹鼠眨了眨眼,“我还是要说,如果有任何新的情报,或者你调查出来安迪·扬的案子跟走私或黑市交易有关,都可以再来找我。我会像今天一样对你言无不尽的,弗莱。”

雅各布背对他挥了挥手。灯光越来越远,离开这条像是鼹鼠地洞一样又黑又潮的地下通道。囚犯站在牢房门口,一言不发,目送访客拐过一个弯,从视线中消失不见。透气口成了唯一的光源。片刻之后,他听到头顶传来监狱大门再次上锁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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