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顾

缓慢复活中...

【ACS】回归(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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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凶手

 

“你少念了一句话。”

“闭嘴,伊薇。”

“哇哦,你进步了;竟敢对我说‘闭嘴’。那句话我写错了吗?”

“你也半斤八两。无情无义的女巫婆。”

“你说什么?”

他们两个怒气冲冲地互相瞪视。这个时候,身为优秀刺客的某些品质就显现出了它的可贵:就算两个人在互相瞪视,他们也没停下脚步,而是迅速离开监狱地界,走到街道入口。那里停着一辆小马车。雅各布被这辆马车短暂地吸引了心神,因为他看到他的姐姐径自朝那辆马车走去,接着跃上驾驶座位。

他目瞪口呆。

“怎么?”伊薇拉起缰绳,莫名其妙地扭头向后看,“你打算跑回去?那我倒也会尊重你的意思。”

“不是,我……你驾马车来的?”

“难道你每次都是用两条腿走着来的?”

雅各布想到第二次见面时,鼹鼠问他“你怎么来的”。难道不应该用两条腿走来?难道深夜在路上驾驶马车的动静不会显得过大?他们还有绳索发射器。好吧,他承认伊薇驾车比他稳当一点;至少她不会撞到树或者路灯。

他气呼呼地向前走去,蹬上车辙,没有拉开车门钻进车厢里,而是坐在了车顶。他的双腿垂下去,脚尖正冲着他姐姐的后脑勺。伊薇翻了个白眼。

“不然我来掌绳。”雅各布探身向前,语气里带着一点点双方都没察觉到的讨好。

“我要把车还回去。”伊薇说,“你知道我是从哪把它借来的吗?”

她拉动缰绳,口中轻轻喊了声“驾”。那匹有些睡眠不足的褐色杂种马拉着双轮车嗒嗒地朝前跑去。雅各布识趣地重新坐好,还要小心双脚晃动的幅度不要太大,以免踢到他姐姐的脑袋。他倒是真有这么做的冲动——如果一分钟之后就是世界末日,他肯定要尝试一下;但实际上如果他这么做了,用不了一分钟,他可能就会迎来只属于他的真正的世界末日。

马车拐过一个弯。监狱离市区很远,这是伊薇为什么要驾车来的原因。但雅各布总觉得还有另一个原因,是她结婚之后就变娇气了。变得更像一个女人,一位妻子,而不是伊薇·弗莱。他暂时还不清楚这两者哪一个更好,但这种变化让他感觉很不爽。他盯着他姐姐的发顶。他们分开多久了?

他想问问她为什么回来。亨利呢?去印度的船呢?他们两个打算建立的小家庭怎么样了?

“你——”

“我——”

开口变成了二重音。他的声音和他姐姐的声音叠在一起,前后一秒不差,只不过人称不同。他尴尬地闭上嘴;果不其然发现伊薇也沉默下来。

在港口等了你很长时间,雅各布。”在犹豫要不要重新组织语言时,雅各布听见了他姐姐的声音,“但我们没有等到你来。你真的连送我们最后一程都不肯?”

“为什么回来?”雅各布问,对伊薇抛给他的问题避而不谈,并试图让自己的语气正常得像普通聊天,“去印度的船刚开出去就沉在港口了吗?”

伊薇沉默了一阵。

“我们没有登船。亨利劝我回来。他说我们之间有矛盾,必须要解决。他说他希望我没有在家乡留下遗憾。”

“啊。我就猜到,又是亨利……”

“你到底对亨利有什么不满?”

“这个嘛,一两句话很难说清;我对他这个人倒是没什么不满。我们举个例子,比如你很听‘亨利’的话,亨利让你走你就跟他走,亨利让你回来你才肯回来——”

“他是我的丈夫!”

“而我是你的弟弟。”

雅各布说。说完这句话,才发现当这句话说出口时,他表现得远比他自己预料中要平静得多。今天晚上,他跟伊薇说了很多话,只有这句话才真的只像是平常聊天,不带一点情绪,只是陈述一个事实。再明显不过的事实。然而正因为它是事实,才没有丝毫感情上的余地留给他发挥。

伊薇仍在辩解。“你们都是我的家人。你和亨利也可以成为家人。”

“喔,”雅各布语带嘲讽,“是吗?”

“你知道,我曾经想过,如果遇到火灾,我第一个会救的是什么……”

“啊,当然;首先,是亨利,然后,是亨利的书,其次,亨利的大衣,再次,亨利的靴子……”

“我当时不是这么想的!”伊薇说,“我当时想的是,第一,是袖剑,第二,是我弟弟;如果你不惹我生气的话,第一也可以是你……”

“这问题是你还在单身的时候想的?”

“雅各布——”

“我保证是你单身的时候想的。”雅各布说,“告诉我,亲爱的姐姐,如果我和亨利·葛林同时掉进一座着火的房子里,你先救谁?”

伊薇卡壳了。卡了很久,久到她清楚无论再说什么都无法弥补这段犹豫不决的时间。她自暴自弃地用力甩了一下缰绳,那匹马发出一声不满的嘶鸣。“我不相信你对付不了一座着火的房子。”

“好吧,我懂了。”雅各布把右腿搭在左腿上,双手垫在后脑勺,在车顶躺了下来。这个姿势让他的靴子尖离他姐姐的后脑勺更近了。他看着夜空,声音有些遥远,但语气十分贴心。

“虽然你说得没错,但是为了你我的健康,无论是身体健康还是心理健康,我建议我们不讨论这个问题了吧?”

 

 

下半段旅程的气氛总体来说紧张且友好。雅各布觉察到他们两人都开始避开一些敏感话题。但沉默又不适合他们;于是,自然而又默契地,他们开始讨论案子的事。

“我看到第一封信。”伊薇说,“它就塞在你的书堆下面,反正你每次都把东西塞在那儿。我觉得你该把贵重物品放得更谨慎点……第二封信是帮会成员拿来的,他大概在找你,但当时你不在火车上。我拆开第二封信,读过之后,把那个给你送信的年轻人叫回来,让他去调查一些事情……”

怪不得没人告诉他帮会二把手回来了。雅各布想。“什么事情?”

“有关马克斯韦尔·罗斯的事情,弟弟。说真的,你竟然没想到那个卖镇痛药水的鼹鼠可能和罗斯有关系?”

“我没去想罗斯……”

“我听说你们两个还曾有一段愉快的合作时光。虽然你们之间太过具体的事我不清楚,也不知道你为什么——你显然——在避讳马克斯韦尔·罗斯,但鼹鼠并没有刻意隐瞒他曾在罗斯手下干活。要查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容易。之后我就明白了‘王子’是谁。出于姐姐对弟弟的关切和同情,我给你写了第三封信。”

实际上,那封信所用的语气也很明显。那根本不是王子的风格;没有虚张声势和自作多情,反而充满了更切合实际的抱怨和不满。那几乎就是封伊薇·弗莱给雅各布·弗莱写的信。雅各布甚至在脑海中浮现画面,他姐姐满怀对他不来送行的愤怒,整张脸皱成一团,拿笔的姿势像握着袖剑,气势汹汹地在信纸上埋头写着“可惜你看不到,我现在的脸比你拉得更长”和“你这个自命清高还不动脑子的蠢蛋”。

这幅画面里有哪门子的关切和同情?

“那张纸呢?”雅各布强迫大脑不再继续构建这幅画面里的更多细节,“那张写着‘巴克’和‘威尔逊夫人’的纸。也是你放在我的书桌上的?”

“是我。”

“那不像你的字迹。”

“字不是我写的。是别人写的。”

“谁?”

“一个叫本杰明的人,在女王广场附近做巡夜人。他目击到有两个人在那天下午进入肯威家,还听到他们互相称呼彼此的名字。”

雅各布摸了摸他的帽子沿。“你相信他这么说?”

“事实证明,这两个人确实关系匪浅,不是吗?我还去调查了黛博拉·威尔逊,发现她在两件案子里都有很大嫌疑……”

“一个巡夜人,恰好在那天下午提前上班,恰好看到了一男一女走进肯威大宅,恰好处在一个不近不远的位置,听见了他们俩谈话,又没被发现。”雅各布说,“你相信巧合吗,伊薇?”

伊薇没有答话。她专心致志赶着马车,眼中的景色与平时略有不同——这使她可以敏锐地发现远处的警察或不怀好意的人,从而在遇到他们之前避开麻烦。她在心中承认她弟弟说的对。但她就是觉得那个本杰明·罗杰斯没什么恶意,即使这真的只能说是一种感觉。如果雅各布非要追问,她只能说那是种“女人的第六感”。

“你刚刚说你假扮神父,让威尔逊太太放你进门,为此还用了假名。”伊薇突然说,“是吗?”

“对。你知道,我在伦敦也算不上非常籍籍无名——”

他姐姐没抓着他语气中的显摆予以反击,只是若有所思地嗯了一声。这种反应让他觉得有点无趣。

马车在一间旅馆前停下。打着瞌睡的门房上前拉开车门,结果发现车厢里没人,一时困惑不已。雅各布无声地从车顶跳下来,看着那栋旅馆不说话。伊薇自己走了进去,几分钟后再度出现,背着一只黑色帆布包裹,招呼她弟弟离开。

雅各布知道她是打算回火车住。他琢磨他是不是可以发出抗议,因为她擅自离开,现在又想擅自回来。但火车上仍然保留着她的车厢,留着关于“伊薇”的一切,谁都没动过。

他想起来几天之前,他曾想过要不要置办一所宅子。或许就算他真的置办一所宅子,也会在那栋房子里为伊薇留一个房间,即使她可能不会再回来。他跟在伊薇身后,什么都没说——可能脸擅自做了个无奈的表情吧,他想。

“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伊薇问。

雅各布想了想。“我会给弗雷迪写信,告诉他应该去查查那位黛博拉·威尔逊夫人。”

“你就……撒手不管了?”

“我原本在意的就是‘王子’。一开始,我以为他会对黑鸦帮造成威胁,但现在我知道了他就只是个疯子。”和罗斯一样的疯子。他在心里补充。可能比他的昔日追求者温和一些。“而且,我答应弗雷迪,要把犯人交给他处理……”

“你真的相信那只‘鼹鼠王子’说的话?”伊薇侧过头,试图窥探他的表情,来判断他的话是不是出自真心,“你相信他给你写那些信,费尽心思让你调查两件案子,只是为了拿你取乐?”

“不然我还能怎么选?”雅各布说,冲他姐姐张开双臂,表示无可奈何,“本来我操心的事就够多了。相信弗雷迪吧,他蛮能干的,还有他的哈利球……你坐后天下午的船吗?”

“说好的是这样。如果你打算把这些事交给弗雷迪,我选择在后天下午离开刚好。”

“那接下来一天半的时间你想用来干吗?”

姐弟俩彼此对视。

“……或许用来给我们两个好好谈谈。”伊薇把头扭回去,直视前方,“我觉得——”

雅各布用一声叹气打断她。

“其实不需要,伊薇。你操太多心了。或许我只是一时不太习惯,我需要时间来接受你离开这件事而已。但对于你来说呢,无论如何你都要走,既然如此,还不如走得干脆点。”

伊薇用牙齿咬着下唇内侧的软肉。她十分不习惯跟她弟弟讨论过于感性的事,她甚至觉得雅各布跟“感性”两个字站不上边。——当然也不是真的沾不上边,只是从十几岁起,他们两个就达成一致,不在对方面前暴露感情上的弱点。虽然在“达成一致”的过程中他们没做过任何交流或沟通,但他们就是很自然地达成一致。她一直觉得那是柔弱小姐才会做的事,而雅各布会觉得那样像是在跟姐姐撒娇。姐弟都认为对彼此深情款款很丢人。更何况她不太能理解她弟弟的不满从何而来——以前两个人分开行动的时候,他不也经常吵着闹着说要各过各的吗?

“至少你应该让我放心,雅各布。”她低声说,“要不是我决定回来——”

“就算你没来帮我,我也搞定大部分真相了。”

“——就不会看到又有一个罪犯在给你写情书。”伊薇接上。

雅各布的心重重跳了一拍。

“那不是情书。伊薇!”

“嗯。”伊薇赞同地附和,“‘亲爱的,让我们继续吧’。雅各布,你知道,就算我不太想干涉弟弟的感情生活,但我还是认为你最好能留下后代。”

“天啊。行行好,闭嘴,伊薇。”

“好吧。如果你真的不打算找一个女人,至少别找罪犯,好吗?还有圣殿骑士。虽然刺客的历史上不乏有刺客和圣殿骑士结合,但我觉得——”

“伊薇!”

她赢了。雅各布愤怒地想,看到他姐姐脸上露出满意的胜利表情。她明知不是那样。她在故意找茬,用拌嘴来夺取自己的地位——幼稚又无聊!他决定在回到火车上之前,都不要再跟她说任何一句话了。做完这个决定之后,他马上在心里做了第二个决定:下次一定要赢回来。

 

 

结果他们还是没能享受清闲的姐弟时光。吃早餐的时候,替他们送信的帮会成员已经从苏格兰场回返,带来了弗雷德里克·艾柏林的口信。从效率来看,这位兢兢业业的警察的上班时间说不定比他们俩起床更早。艾柏林说,在警察那边,安迪·扬的案子同样有了进展,有工人在附近工厂的煤堆里铲出一条围巾,上面满是血和脏污,还包着一些奇怪的碎木片。那是条男士围巾。他让雅各布过去看一看。结合雅各布送给他的情报,这很可能是与黛博拉·威尔逊夫人家里拿来的大衣和鞋子配套的一条围巾。而对于另外一条情报,他希望那位“本杰明·罗杰斯”可以出面作证,证明他当天下午确实看到了威尔逊夫人和巴克一同走进了那栋房子。

伊薇盯着字条上那句“我对巡夜人不了解。我问了其他警员,没人知道有一位巡夜人叫‘本杰明·罗杰斯’,不过可能是我的同事们同样不太关心巡夜人。”出神。

雅各布吃完早餐就出门了,下午还没回来。伊薇在晚餐之前去了一趟肯威大宅,没遇见任何人。她站在一楼大厅,暖黄色的阳光从窗户和门缝里照射进来,被挤成一条明亮的线,落在她的鼻梁上。落地钟有节奏地摇摆着,嘎达嘎达。

她在沙发上坐下,又开始思考那个问题。

谁在锲而不舍地给那座钟上发条?

 

 

眼前闪过一阵强烈的光。

她努力去看,才察觉自己昏昏沉沉的。自己在干什么?她想。为什么手脚不听使唤?为什么她什么也看不见,又觉得周围太亮?她挣扎着蠕动身体,然后睁开了眼皮。

一个男人站在屏风旁边,手指正拨弄螺丝栓,调亮客厅还未亮起的最后一盏灯。她猛地从沙发上坐起来,才发现自己睡着了。窗外已经没有阳光。

“哈喽。”本杰明转过身来,朝她打招呼,“你醒了。”

伊薇觉得有些尴尬。她偷偷用手抹了把嘴角,庆幸自己没有摸到口水。她记得自己明明是把门锁好了的。为什么有人进门,她却没听到开锁和点灯的声音?作为一名刺客,她的警戒性甚至比她弟弟都要强。她盯着和上次见面时打扮一般无二的男人,注意到他仍然在胳膊下面夹着那本厚厚的笔记本。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本杰明深深叹了口气。“第二次了。这句话不该我问你吗,女士?”

“你想用‘女士’称呼我也可以。不过我有名字,伊薇·弗莱,随便你叫我伊薇还是弗莱。”她说,从沙发上站起来,想起来上次见面时没告诉他名字,“我的意思是,就算你是巡夜人,干嘛每天晚上都跑到这栋房子里来?”

本杰明犹豫了一秒钟。或者两秒。

“因为最近发生了凶杀案。前两天有人死在这里,所以我认为要多留意这个地方。你又是为什么每天晚上都跑到这栋房子里来,还打算在这儿过夜?”他顿了顿,“伊薇?”

“我没打算在这儿过夜。我是来找你的。”

“找我?”

“有一名警官,”她刻意强调了官职,“希望你能配合他作证。你看见的那位黛博拉·威尔逊夫人可能有重大嫌疑,我们还不清楚她在其中扮演着什么角色——但那名警官希望你可以出面作证,证明你那天下午确实看到了那位夫人和那个年轻人一同进入了这栋宅子。”

本杰明不说话了。他垂下眼皮,眉毛也跟着眼睑一起垂了下去。很多人在思考时喜欢垂下眼皮,但伊薇知道这次这个动作代表拒绝。或者说代表拒绝的前兆。

“不。”

“为什么?”

他给出一个质朴的答案。“白天不是我的工作时间。”

“但这件事关乎真相!”

本杰明眨巴眼睛。伊薇自认为已经快能读懂他的表情了——那分明是在说“真相与我何干?”

她在心中叹了口气。奇怪的是,这是她预料之中的结果。她预感到劝他出门这件事可能会很麻烦,也预感到他大概率最后还是不会出面作证。但她还想再加把劲。或者说,想再次确认她的想法是不是对的。

伊薇环伺四周,考虑要不要再坐回沙发上。她看到了通往二楼的楼梯。她问了她的弟弟,确认巴克被发现死亡的时候,流了不少血在地毯上,雅各布或者警察也没有安排把地毯拿去清洗。但她上次过来的时候,地毯上已经没有任何血迹——她向楼梯走去。二楼黑漆漆的,没有点灯,但她打算登上二楼,再去走廊上看看现场。这时,她通过眼角余光发现本杰明正在看她。

她突然改变主意,在楼梯口前轻巧地转了个身,坐在台阶上。

“上次我们说,再见面时要聊聊海盗的事。”她说,“我真的很好奇——你也知道这座宅子的第一任主人是那个大名鼎鼎的爱德华·肯威吗?”

 

 

“真的吗?”

“真的。足足有七十英尺高。”

伊薇像一个小女孩那样瞪大眼睛。“少胡说。没有船能从七十英尺高的海浪中存活下来!”

“但传说,那个爱德华·肯威就做到了。”本杰明说,“这是他遇见的大浪。还有很多数不清的小浪,二十英尺,三十英尺,船队一天遇到的浪比他们半个月喝到嘴里的酒都要多。”

本杰明坐在伊薇下方一个台阶。他们俩的距离也稍微拉开了些,确切来说,他坐在她右侧斜下方。主动保持距离的行为在伊薇那里给他挣得了不少好感。但伊薇明白两个人对“好感”这件事都不太在意——她已经结了婚,而本杰明看着她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小女孩,那完全是注视晚辈的眼神。

或许他觉得晚辈还可以用来听他吹牛。

“那别的传言呢?”她决定略过这个话题。她肯定不会相信有什么船能在七十英尺高的巨浪冲击下只受到轻微损伤,而不是粉身碎骨。“我听说肯威的船是用黄金做的。”

“这个嘛——”

“这个传言太离谱了!如果他买得起那么多黄金,干嘛不能用这笔钱继续加厚船身?如果船上到处都是黄金,那么大海上所有海盗都会趋之若鹜,船员们不会有一天安稳日子——”

“这个嘛……”本杰明慢吞吞地说,“事实上,被他盯上的船才不会过一天安稳日子……”

“还有,爱德华·肯威还能潜进海里,在鲨鱼群中捞取宝藏?”

“你不会连这个都不相信吧?”讲故事的人皱起眉毛,“那你到底崇拜他什么?”

“我没有……”伊薇说,在完全说出真心话之前及时打住话头。为什么他擅自就默认了她崇拜爱德华·肯威?“我是觉得……你干嘛讲得这么肯定?你不都也是道听途说的。”

“……嗯。”本杰明摸了摸下巴上浓密的褐色胡子。“我跟你不一样。我的消息渠道很可靠。”

“你的消息渠道?”
 “事实上,在当初跟随爱德华·肯威的那群船员里,有一位跟我……我的家族关联至深——你可以理解为我是他们其中一人的后代。”本杰明说,他脸上的表情很认真,看起来十分像是在随口扯淡,“而且在那个时候,能出海的英国男人都能坐着小船捕猎鲨鱼。”

伊薇不说话了。她在思考她弟弟能不能坐着小船捕猎鲨鱼。她弟弟可能还能办到,只要给他一些时间训练。然后她才想到亨利。亨利大概不可以——但没关系,亨利不是“能出海的英国男人”,他是印度人。

“还有他的船。他的船也很棒,当然他也有一群很棒的船员……他们一起航行,在西印度群岛无人能敌。唯一能让他服气的是爱德华·蒂奇。另一个爱德华。驾驶着安妮女王复仇号,怕他的人叫他黑胡子。大家都觉得他不是个好人,但事实上他不坏。没那么坏。”本杰明说,声音越来越低,像是在给孩子讲睡前故事,“大海,杜松子酒,朗姆酒,炮火,还有黄金。对,黄金。在那时,这就是值得一个男人付出一切的东西。”

“但是如果爱德华·肯威这么强壮……”伊薇说,“那他为什么会在家里被强盗所杀?”

本杰明猛地打了一个激灵。

“在家里被强盗……你认为他是在家里被强盗杀害的?”

他说得很轻,但重点强调了强盗两个字。并不是,伊薇在心里说,兄弟会里流传着是圣殿骑士下的手——当时谁都不知道不列颠圣殿骑士最高大师叫做雷金纳德·伯奇,也万万想不到这位最高大师早就听到风声,还肯屈尊和一名刺客打好表面关系。这位圣殿骑士的忍辱负重最终铸成了他至高成就的基石,鉴于他对肯威一家人所造成的影响,及肯威三代人对圣殿、对兄弟会、甚至对这个世界所造成的影响,雷金纳德·伯奇顺利成为一代传说,无论在后世的圣殿或是兄弟会之间皆享有盛名,即使有些圣殿骑士也不齿于他的做法,因为他们奉行的是“从不隐瞒我们的意图”。而雅各布对此的评价为:得了吧,谁都知道他们从来没遵循过这项教条。她当时合上从圣殿骑士手里搞来的传记书本,对她弟弟说,你也从没打算遵循刺客的教条。她弟弟又当场反驳回去,你尊敬的那个爱德华·肯威也不像个刺客。她又反驳说,我不是尊敬他——当然,他是前辈;但我只是对他接触过的第一文明感兴趣。

她觉得她不能在逝者的家里说“我不是尊敬爱德华·肯威,我只是对第一文明感兴趣”。她偷偷观察本杰明的脸,发现他将表情埋在乱蓬蓬的胡子和披散下来的头发之中。她又觉得自己连主人被杀害的事也不该提起。

“对不起。”她道歉,“我有点……”

“实际上,这也是事实。”本杰明说,声音很平静,甚至有点儿无可奈何,“说是强盗也没错。呃……我的消息来源是,那是些雇佣兵,比较强大的雇佣兵。好吧,说是强盗也没错……”

他挫败地说,“你干嘛道歉?”

“嗯,毕竟最早是他的住处,我不应该在这儿非议主人。”

“无所谓,他早就死了。”

“但是,你会觉得……他死了,就说明他已经不在这里了吗?”

“什么?”

“大家都说这个宅子闹鬼。有的时候,我进来闲逛,试图想再发现点什么……”她差点把“和刺客历史或是第一文明相关的东西”这句话吐出来,“……痕迹。有时候我走到一楼卧室,发现床头的蜡烛是点燃的。一整根白色的蜡烛。我来过很多次。那根蜡烛从未变短,蜡柱和底座也没有滴下的蜡油痕迹,只是立在那里静静燃烧。”

她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本杰明。从这个角度,她只能看到他的侧脸和半个后脑勺。他沉默着,不说话。时间好像过了很久,客厅里座钟的咔哒声响了很多下。他突然低下头。伊薇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发现他的手臂又开始发抖。

本杰明把那只笔记本抽出来,打开,好像只是随便翻到一页。他从怀里掏出一直羽毛笔,在上面刷刷写字。伊薇心中充满好奇。她知道偷看别人的笔记不太礼貌。但她毕竟不是普通女孩,她姓弗莱。

她毫无负罪感地把头悄悄凑了过去,看到笔记本右边那页是一面空白,左边那页写了一行小字,本杰明重起一行,在这行小字下面写着字。他的手很大,把他正在写的内容遮挡住了。而那行小字是:“终于,她……”

本杰明啪地一声合上笔记本。

伊薇连忙重新坐好。

“你说过,在这栋宅子的上任主人去世之后,有段时间,一些疯子和毒虫把这里当做交易地点。”本杰明说,“蜡烛说不定是他们点上的。他们也习惯带着火。”

“在白天点蜡烛?”

“你知道,毒虫和疯子有时分不清夜晚和白天。”

伊薇不说话了。某种预感提醒她,在这个问题上继续交缠下去不是什么明智的做法。

“但传说中,肯威有某种……神秘能力。”她终究不死心,还带着困扰自己多年的问题可能会得到答案的期盼,“据说他可以复活死人。他可以把他的船员们变成骷髅,再把他们变回来。他在月下对着骷髅吹箭,那名骷髅就会活动起来,他还因此得到一个名号,叫‘亡灵法师爱德华’……”

”哇喔。”本杰明惊叹着打断她,“这是童话故事吗?你小时候,你父亲跟你讲的睡前故事?‘亡灵法师爱德华’?”

“不是,有一些海盗传言……”

“你相信那些传言?”

“冒险总会伴随回报,不是吗?”伊薇说,“一百多年前,那些海盗们扬帆出海,为的是黄金和宝藏。他们有些人得到了黄金,有些人得到了宝藏,有些人承蒙了光荣,但据说,爱德华·肯威得到了一切。黄金,宝藏,和归来之后的光荣……他的传奇并非他自己铸成的;大海赐予他的经历、见识和宝物造就了这些传奇。传闻他去各个岛屿、各个海域探查宝藏。他的船有一口很大的潜水钟。如果你问我,我是否相信‘亡灵法师爱德华’,其实没那么信——但也不是完全不信,毕竟对于我们见到的、遇到的、甚至我们的文明,我们实在知之甚少。”

本杰明没有回答。他好像在思考。伊薇偷瞄他放在膝盖上的笔记本,总觉得自己马上就能看到什么——某种现象。但这次她未能如愿,在那个笔记本规规矩矩地躺在上面,直到她听见本杰明又重新说话了:“不。他归来时,没有得到一切,他失去了一切。而且他也不能真的复活死人。”

她又把视线转向巡夜人。他露出连胡须和头发也遮掩不住的疲惫,但这疲惫一闪而过,迅速消失不见。

“所以,有关灵魂的说法是错的?”

她说,语气里带着失望。本杰明犹豫了一会儿。

“也并非完全是错的。”他缓慢地说,“我曾听说,只要满足一些条件,或者借助一些物品,合格的法师就可以像魔鬼那样,招来死者的魂魄。”

伊薇一下子精神起来。

“什么物品?”

“带有生者强烈意念的东西,比如铸剑师费尽心血铸成的一把剑,船匠亲手做成的一只船。或者干脆是生者的一部分,比如尸体,残肢,鲜血。或者死后亲密接触的东西,比如坟墓上的泥土,棺材木板,放在墓室的油灯。或者是某种空间,像是……”

“死亡地点?”

“对。”本杰明盯着楼梯上的地毯,没有像刚刚吹牛时那样去看他的后辈。“像是……这座肯威大宅。”

他们一同沉默下来。伊薇听着钟声,自己的呼吸声,还有风从二楼没关的窗户里涌进来时的呼呼声。她突然有些毛骨悚然。是不是自己的心跳声和呼吸声太重了,以致于她听不到她的同伴那里发出任何声音?

“你觉得,”她轻声说,“如果肯威还残存着‘灵魂’,那么他的灵魂会不会感到……孤单?我听闻他的儿子葬在美国……”

她没再继续说下去。她觉得自己正在做一件冒犯的事。冒犯了什么?她尚不清楚。她不安地动了动身体,衣服摩擦,发出窸窸窣窣的响声。

“他会的。孩子。”本杰明说,声音全是事不关己的冷漠。可男人并不像女人那么细心。他们以为自己英勇无畏,坚定不移,像是石头,女人们却总能发现石头上的裂纹,听出他们的语调正在微微颤抖。“如果他残存着‘灵魂’,他会想念他的孩子的。他会非常想再见他一面,哪怕只能看看他的坟墓。但他只能被困在这儿,别说坐船去美洲,他哪儿都不能去……”

他倏然顿住。伊薇敏锐地向下看去,看到这次换他的膝盖开始颤抖——不,那不是他在颤抖。是他的笔记本在抖动。

她的心脏开始狂跳。

她看见本杰明再次打开笔记本,看了一眼,重新拿起放在身边的羽毛笔,在上面写着什么。好奇心更强了,但这次的窥视在兴奋中夹杂着一丝刚刚破土而出的恐惧。她换了个不太明显的角度,从稍低处看过去,这次她没有看到那行小字,它们被本杰明的手腕挡住了;但她看到了他写下的字。他写了“嗯,我知道”。他把这几个字写得很大,还有些潦草,大概占了半页纸。而且这几个字和她看过的那行小字明显字迹不同

她突然冒出一种荒诞至极的想法。她觉得本杰明·罗杰斯正在跟他的笔记本交谈

本杰明又把笔记本合上。他半转向她,迎接她探寻的目光。伊薇尽量把小心思收敛起来,希望自己没有将疑惑和满腔求知欲表现得十分明显。

“不过,”她听到本杰明说,发现他的声调不再颤抖,甚至带着温柔,“我是说,如果肯威有魂魄的话……虽然他很想念他的儿子,但可能并不孤单,因为他的女儿会跟他作伴。”

 

 

“你真的不能出面?”

“不。”

他送她到门口。长夜未明,离开时伊薇看了一眼客厅的座钟,凌晨四点二十五分。她站在门口,在打开那扇门之前转过身去。

“认识你很高兴,罗杰斯。”她说,“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我马上要离开伦敦了。”

本杰明的表情说明他很惊奇。

“你要去哪?”

“去印度。我结婚了,要随丈夫返回他的家乡。”

“你结婚了?是跟上次那——”

他猛地打住话头。伊薇微笑着注视着他。她猜他还或许想问“那伦敦怎么办”,但他问不出口。

“我还有个孪生弟弟。”她说,“我们……呃,做的是一样的事,虽然他喜欢惹事,有时候我们不大能合得来。有很多时候我甚至都想杀了他……”

下一刻,本杰明像被烫到一样哆嗦了一下;他做出了今晚最激烈的反应,他大声打断了她的话:“可他是你弟弟!”

伊薇被吓到了。她惊恐地盯着他的脸。“我是开玩笑的!哪个姐姐会真的打算杀了她的弟弟?更何况……谁会把姐姐说要杀了弟弟这种话当真啊?”

本杰明看着她的眼睛,慢慢露出一种十分复杂的表情。他略微涨红了脸,欲言又止,最终什么都没说,挥了挥手,伊薇觉得这个意思是“要走就快点”。

“好吧。”她又说,拧开门锁,“我明天下午就要离开了。如果你能帮上任何忙的话——说真的,如果没有你出面作证,别说那位黛博拉·威尔逊夫人可能会逃脱杀害巴克的责任,甚至连杀害安迪·扬的责任都——”

“等等,等等,”本杰明突然插嘴,他皱起眉毛,“安迪·扬?”

“喔,抱歉,我没跟你讲过这件案子;一开始是一位帮里的年轻人被杀,我们才决定插手这些……”

“不,我不是问这个;你们以为安迪·扬是被某位……威尔逊夫人杀害的?”

“什么?”伊薇一头雾水,“你为什么知道扬的事情?”

他看了她一眼,眼神中带着对不争气后辈的责备,然后什么都没说,转身返回客厅,从左侧楼梯踏上二楼。她觉得莫名其妙。但她隐隐感到有什么东西正在发生变化;她没有出门,而是站在原地等待着。不过片刻,本杰明从二楼走下来,拿着一本书。他把它递到她手里。她翻了翻,才发现这不是一本书,是另一个笔记本——一本日记,只是比他经常带着的那个小了很多。

她用眼神询问他。他朝那个日记本抬了抬下巴,示意她阅读。

伊薇低头翻阅。她本困惑不已,但当她翻到第一页时,她就明白了手上拿的是属于谁的日记。她认真地一页一页读完,挂在房梁上的煤油灯为她照明。窗外隐隐泛起白意,座钟咔哒作响,她全不闻不问。最后,她读完了整本日记;她读到了结局。再往后翻就是一页页白纸。她将日记本合上,喃喃地说:“……天啊。”

这时,她注意到面前空无一人。她的朋友已消失不见。

 

 

有一只手马上就要拍落下来。

这是二十多年中,身体被刻意训练出来的反应。即使看不见,听不到,前一秒钟还处于无法做出反应的混沌之中,也不妨碍灵魂感应到周边的氛围变化,自动张开防御机制。很难说大脑和肌肉哪一个首先预料到了这一点;雅各布骤然睁开眼睛,手臂猛向上抬,挡住那只手。他……失败了。落下来的手掌转拍为拿,抓住他的手腕,把他刚刚抬起来的手臂狠狠摁到他的肚子上。他发出一声猫叫一般的呻吟,觉得自己只剩出气的份儿了。这不公平,他迷迷糊糊想到,现在是睡觉时间……

“伊薇……”雅各布有气无力地喊,“现在才几点钟……”

“七点了。”伊薇说,把盖在他身上的毯子扯下来,“快起来,雅各布!看看我找到了什么!”

“早饭吗?”

“一本日记!安迪·扬的日记,或者说是加尔·斯科特……你得看看这本日记,弟弟!”

雅各布在听到安迪·扬这个名字时就完全清醒。他想他应该问问他姐姐“你是从哪儿拿到这个的”,或者他可以问她“日记里主要讲了什么”,同时感到脑袋因为刚刚骤然充血而隐隐作痛。但他最终没管这些,而是一骨碌从沙发床上坐起来,拿过伊薇递给他的日记本,翻开扉页。

雅各布读书要比伊薇更加粗略。他一目十行,只去看他认为重要的只言片语,如果这一天记录的是芝麻蒜皮的事,他就把这一页直接揭过去。他很快就翻到了结局。他抬起头来,视线一时间找不着落点。

“天啊。”他低声说。

“所以,”伊薇说,“扬死亡的原因是……”

他们对视一眼。

“是‘我们’,伊薇。”雅各布说。他把手掌放在日记本上,轻轻叹出一口气。

 

 

四个小时前。

鼹鼠站在黑暗里,身形笔直,默不作声,双手背在身后。他面前是牢固的囚笼栏杆。它们用伦敦最坚硬的铁块铸成,即使是很久之前的铁,现在已经锈得不成样,也仍够资格来关伦敦警察局觉得最麻烦的囚犯。这次他已经在这儿呆了多久了?他想;上一次他只呆了几天,上上次呆了一个多月,再上次呆了不到一个月。他总有本事把自己的刑期减到最低。比如,他得到消息,警官们已经掌握了暴徒帮犯罪的确凿证据;但是卖一把枪的罪名比卖十把枪的罪名更轻,他就做个样子,让那些警察们以为他手里有大量的货,然后主动在家等着他们上门。当大批人马过来逮捕他,但只能从他的住所翻出一把枪来的时候,他已经告诉手下们,把那十把枪远远藏在另外一个地方。这个计划的难度在于他还需要一群聪敏机灵的手下。巴克是其中之一。曾经是。

他闭着眼睛思考,安排,模拟接下来的计划。他的棋快用完了。雅各布·弗莱已经失去了利用价值。关键在于——他不能从一开始就越狱。案情晦涩不明,他不知道是谁杀了安迪。如果不弄清楚就鲁莽地跑出来,过不了两天,他就会被重新抓回去;新上任的那位警官,弗雷德里克·艾柏林是个肯做实事的人。之后,他就会被关到离伦敦更远、看守更严密的另一所监狱里去。雅各布的作用正在于此:帮他查明案情。本来他派人跟在这位黑鸦帮头目后面,随时为他汇报情况,但让他没想到的是,雅各布·弗莱竟然从一开始就来找他,这让他喜出望外。现在他知道了凶手的名字。黛博拉·威尔逊——一个低贱的情妇,做着成为男爵夫人的春秋大梦。一个可怜的老阿姨。他没听说有哪位男爵姓威尔逊,要么是她被骗了,只是被一个富商玩弄于掌心,他骗她自己是个男爵,还是世袭男爵,她就傻乎乎地相信了,还给他生了个儿子——要么是确实有一位男爵,但不姓威尔逊。这位男爵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娶她进门,只是把她当个乐子。等他玩腻了,就离开她回归家庭;而她还苦苦等待。

可怜的黛博拉。但她的苦日子马上就要结束了,因为她杀了他的可怜的安迪,还杀了他的可怜的巴克。

他胸口的暗袋里藏着一张折好的纸条。这是在巴克家的书桌上发现的。它被夹在笔记本里,上面写着:“抱歉,亚伯先生,可能是威尔逊夫人,我会查清这件事”,没头没尾,字迹匆匆。现在他明白,“这件事”指的大概就是安迪·扬的事。巴克大概曾想把它带给他,但又改变了主意。至于他改变主意的原因,那都已经不重要了。

他去摸胸口的暗袋。手指摸到纸条一角,硬邦邦的。他又把那一角塞回去,从最底下摸出一根卷烟。他把它拿出来,在黑暗中看着那根卷烟,又将它凑到鼻子下面轻嗅。烟草里混合着大麻的味道。可惜的想法一闪而过。卷烟被一双格外灵巧的手拆开,烟丝和大麻叶洋洋洒洒飘落在男人的鞋子上。最后,鼹鼠从那根烟里抽出两根铁丝。它们反射着通风口照射下来的冷光,细长而坚韧。

亚伯重新闭上眼睛,在心中构建棋盘。棋盘上残存的棋子寥寥无几,但他还有一个最关键的棋子。他还剩一个黑国王。

他在心中呢喃,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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