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顾

缓慢复活中...

【空恨】自是天资不可一世

史仗义X黑白郎君(……)

微老剧设定。

南宫恨还是史艳文的义弟。

飚车70码。

 

 

 

从史仗义记事开始,塞满他整个脑壳的,差不多就是这个男人。

这并不是说他脑瘫或者智障——长这么大,他没怎么见过自己的父母。从小就被送到封闭式的幼儿园去学习,两周能接回去一次,在家等着的基本上还都是他那个一脸“老子智商很高不想跟你们一起玩”的大哥和做什么事眼里都写着“我好像有点不明白”的双胞胎弟弟。但最起码那段时间他过的日子还是很舒心的——直到七岁那年,他嘴馋腿贱,跑到门口小卖部里偷东西吃,被人抱上车就揣走了。

七岁小孩很少有像他这么聪明的。人贩子车开了一路,到达窝点的时候整辆车的人都被他忽悠得左一口小空右一口弟弟,结果领头的从仓库出来一看,我操,你们绑回来的这个是史艳文的儿子!

弟弟做不成了,嘴也被封上了。绑匪头子打电话给他爸要赎金。

史艳文报警了。

史仗义后来才知道,这群人要了赎金就撕票,已经犯下好几场案子,人人手上都沾了血的。这次他们不过就是打算绑个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小孩儿过来,哪知道这是白道高层干部的儿子!

绑匪很高兴,准备开口干一票大的。但对于史艳文来说,是这群人终于又有了动作,有了动作,就会露出马脚——至于被绑的那个和他自己什么关系,在他心中,要排第二。

事情很顺利,除了史仗义差一点被当场撕票。当时跨着摩托冲进还没被警察完全包围的彩钢房里,一枪一个,把这熊孩子单手捞出来的,就是那个男人。

他说他叫南宫恨。

但当时的史仗义抬头看他,只记住了他冲进来的时候傻逼一样笑得那么大声。

 

 

 

——靠!史艳文,这是你的儿子!早点给我接回去!

南宫恨在阳台上冲着手机吼,史仗义在内屋刷碗,听得一清二楚。基本上每个月他都能听见同样的咆哮声一次——有的时候他没听见,南宫恨臭着个脸回来问他臭小子你什么时候走,他就知道这人已经在他上班的地方打过了。

他说喔,大叔,我想吃三条街外那家蛋糕店做的冰淇淋蛋糕。

南宫恨就把手机摔他脚底下骂他一顿,第二天出门了,回来的时候还是臭着个脸,手里提着冰淇淋蛋糕。

史仗义边拆蛋糕边想,你宠我就好好宠咯,又不是不让你宠……

这事儿也实在怪不得史艳文。

他爸来过两次,要接他走,他不走,在大门口扒着南宫恨的腿大声哭爸爸,妈妈不要我了你也打算把我卖掉吗,我不想跟不认识的叔叔回家,惹得一个小区的人全围上来了,对着俩男人一小孩指指点点。南宫恨要炸,被史艳文好说歹说顺了毛,但如此反复,史艳文终于在电话里说,这……这……义弟,不然就让小空在你那边多呆一段时间吧。

南宫恨不可置信,史艳文,老子……愚弟是什么人你不知道吗?!

史艳文沉默一会儿,说,但愚兄这里也不太安生啊。

官做得太大,事管得太闲,仇结的太多。史精忠早慧,得罪他还得掂量掂量,史存孝已经不知道被多少人打过主意。放你这里,史艳文说,至少能护住他。

史仗义买菜回来,听见俩人还在隔着电话吵,抱着冰箱里的蛋糕一溜烟回卧室去了。经过他大门口几次撒泼闹腾,卖菜的都觉得这小孩爹不疼娘不管,给他一斤便宜两毛钱。他坐那儿用勺子一边挖奶油一边想,怎样了,混黑道有什么不好吗,总比连自己的儿子都护不住要强那么一点吧——

南宫恨是黑道上的人。本来这样的人跟史艳文根本搀和不到一块儿,奈何这人混黑道的架势太大,要是权力这种东西有根天枰,把史艳文跟南宫恨放在两边儿,还真指不定往那边斜。

打的交道多了,一来二去,史艳文就认识了这么个人。

良心经营,小本生意,不烧杀抢掠,手下的人都很有规矩。方圆百里都是这人的地盘,道上的人听名字就没有不清楚的——喜欢惹事,懒得结仇,靠着一双拳头在枪杆子上硬生生打出来的天下,道上称呼,黑白郎君南宫恨。

后来不知怎么的,两个人就拜了把子。

但史仗义不关心这个。有一天,他在南宫恨面前站直了,说,我想学枪。

南宫恨看了他一眼,哈哈大笑。

南宫恨一开始不敢让他去上学。虽然有脑子的人肯定不敢拐黑白郎君手里的孩子,但这世道,稍微离远一点,也保不齐突然从哪儿冒出来几个没脑子的。他给史仗义请了家教。但其实他管过那孩子屁的成绩——这次听见这小子要学枪,他心血来潮,金刀立马往那儿一坐,说来来来,小子,把这卷子写了,让我先看看你学得如何。

卷子改出来,59分。

南宫恨又给他抽了一张卷子。

改出来,59分。

南宫恨递给他第三张卷子。

改出来,59分。

南宫恨把他吊起来咣咣地揍了一顿,说臭小子,你这也他妈是本事啊!史仗义被吊在那儿左晃右晃,说阿爸,我想吃五条街之外的那家黄色小鸭软糖。

南宫恨气得呼哧呼哧地走了,第二天直接把那个租来的房子退了,把人带一小别墅门口,手里还提个塑料袋,装着黄色小鸭软糖。

十二岁的史仗义在那房子门口站好了,抬头看着房顶,就像他七岁的时候看着开着哈雷撞碎彩钢房玻璃窗户直冲进来的南宫恨。他说,阿爸,这是哪儿?

南宫恨说,臭小子,再叫爸揍你——这是你将来能练枪的地方。

 

 

 

史仗义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南宫恨以前经常去外地出差。

他第一次看见他自己给自己换药是搬进来五天之后。那个有事哈哈哈没事也哈哈哈的男人身上缠着绷带,把绷带揭开,一小块黏在上面的皮肉就被扯了下来。没伤的地方泛着青紫,有的是刚弄上去的伤,有的是已经搁了三四天的伤。十二岁的史仗义靠在门边儿上看,问他,大叔,要搭把手吗?

南宫恨像洗澡涂沐浴露一样给伤口擦酒精,擦完以后把空瓶子摔在门上,门被瓶子一撞,关上了,隔着门板还传来男人的吼声,史仗义!给我睡觉去!明天打不完十匣子弹不准吃饭!

第二天晚上,在南宫恨的大肆嘲笑声中,史仗义手疼得差点没举起来筷子。

很长时间以后,史仗义问他,为什么当时答应他学枪答应得那么爽快。南宫恨穿着T恤裤衩,拖着拖鞋,摆着一张臭脸,手里还扇着扇子,想了想,难得正经地回答他说,无论黑道还是白道,无论学枪还是学字,你有选择的权利。

但现在他不知道这一节。一开始的时候,他只能去适应枪支的后坐力,更别说打环——他连三点一线都不知道怎么去瞄。南宫恨曾去地下打靶场观摩过,站了一分钟就觉得纯粹是浪费时间,忍不住想走,被史仗义连拉带扯加嘴炮地留下了——他拿起一支练习枪,给小孩做示范,啪啪啪,全十环。

史仗义抬手,啪啪啪,全脱靶。

南宫恨实在是很不耐烦,撂下手里的枪,站在他身后,一只手按着他的肩膀给他调姿势,另一只手握着他拿枪的手,脑袋也凑到那小孩的脑袋后面,教他瞄准,说小子,你应该这么打——

两只手臂在他面前伸展开来,上面贴着结实的隆起的皮肉。南宫恨身上有一股很淡的香水味,史仗义看着那两条手臂想,果然是混黑道的——而且这家伙应该是个闷骚。

掌握要领之后,史仗义学得很快。南宫恨发现这小子其实聪明得很,跟史家那只大儿子比一点不差——过了两年,这小子就能适应大部分枪支的后坐力,拆卸装填熟练无比,连枪法也只比他差了那么一点点。

直到有一天,史仗义拿着他那把史密斯威森M10随口一问,大叔啊,你为什么用这把枪?

南宫恨随口一哼,一开始在我手上的,是一把M500。

史仗义吹口哨说不错啊,那后来为什么不用?

南宫恨说,欠人一条命,把枪送人了。

史仗义喔了一声,没再多问。这把M10是当时他第一次见南宫恨的时候,他手上拿的那把M10——但别人的事,他也不是那么感兴趣。

 

 

 

别墅不大,人也不多,只有他们两个。

史仗义不是没见过有陌生人过来,或者冲他点头哈腰一阵,或者不理他,然后蹬蹬蹬跑上楼去找南宫恨。除此之外,南宫恨呆在这里的时间也不长——他像是坐不住一样,整天往外跑,等晚上或者隔一两天甚至好多天,带着一身的伤回来。

平心而论,他受伤的次数并不是很多。但不知道为什么,史仗义就是觉得他身上的伤从没完全好过。

他想了想,把这份错觉归咎于南宫恨斗鸡一样的性格。

再大一点,史仗义开始也学着往外跑。大街小巷都走过一遍,但这个时候,已经没人知道他是史艳文的儿子。

就只有一次,他被人带去一家夜店。那人他认识,在南宫恨的别墅里见过几面——但这家店的氛围好像不太对,一进门,史仗义就感到浑身舒畅,有一种鸡仔进了自家鸡窝一样的归属感。那人带他在包间里坐下,又离开了一会儿,再回来的时候,对他谄媚地笑了笑,塞给他一小包东西。

史仗义打开一看,是一包白粉。

他也对他笑了笑。然后从内衣口袋里掏出沙漠之鹰,一枪崩了他的脑袋。

南宫恨得到消息赶过来的时候,史仗义差点在那家夜店里大开杀戒。他又崩了几个跟着那个男人过来要跟他动手的人,其他客人被店员疏散开,等到史仗义转过身来,发现整个场子就剩他一个了之后——他转身坐在被打烂的沙发上,抓了一小捧果盘里的瓜子,翘着二郎腿,一边嗑,一边等警察过来。

他等来的是南宫恨。

那只斗鸡没像他想的那样上来也给他一枪,至少耐心等他解释了。而等他解释完之后,南宫恨招牌式地对他哈哈大笑,只说了四个字——小子,不赖!

史仗义躺在沙发上,不太要脸地朝他飞了一个吻。

 

 

 

再后来,道上开始传出史仗义的名字。像南宫恨有病地把头发染成一黑一白,还戴一黑一白的手套,更直跨黑白两道,被称作黑白郎君一样,有人开始叫史仗义戮世摩罗。南宫恨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笑得房梁掉土,说谁跟你有仇起这种称号。史仗义臭着脸说,我自己起的。

南宫恨说,不错,起名的审美跟你爸一个水准!

他俩站在阳台上,南宫恨靠在栏杆上,史仗义趴在栏杆上,一人手里一罐冰啤酒。夜风吹着,史仗义模模糊糊地想原来他已经可以和这只斗鸡站在一起了啊——他往嘴里和胃里灌着啤酒,迷迷瞪瞪地就问了南宫恨不少傻逼一样的问题。

南宫恨没怎么理他。直到一罐啤酒即将见底,史仗义打算回去睡觉了,南宫恨突然问他,小子,你打算一直在黑道混下去吗?

史仗义转身,说喔,不然咧?

南宫恨哼了一声,晃了晃手里的易拉罐子。

“你以为混黑道的人都很光鲜吗?很威风吗?他们快活的时候就喝酒,愤怒的时候就掏枪,看谁不爽就灭掉谁,一只手拿着钞票,另一只手抱着女人?不,不是这样。活在黑道底层的人,都是一群残缺的人,是没钱上学的孩子,是需要赡养父母的穷人,或者是混吃等死的失败者。他们没有尊严,没有活过明天的希望,他们有的只是昨天的屈辱和只能看到下一步路的短浅的眼光。但他们还是本能地想要活下去,谁不让他们活,他们就爬上来,用牙齿和指甲撕开谁的血肉。他们是一群鬼,是一群疯子,但你能拿他们怎么办?有背负起这些人的准备吗?你有承担起这份责任的觉悟吗!”

史仗义有点被震住了。他面对他,慢慢地问,那你做到了吗?

 “我比你强,”南宫恨说,“我能做到——暴力,唯有暴力可以终止!想终结暴力……就得先成为最大的暴力!”

他很随意地靠在阳台栏杆上,还拿着那罐没喝完的啤酒。别墅四周是一片宽阔的林场,四下无人,只有星尘和虫鸣;他穿着宽大的T恤和短裤,看过来的眼光好似浑不在意,但史仗义感觉这个男人的背后有整个世界——在少年的时候,他渴望自由,渴望强大,渴望成长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突然发现,他仍迈不过面前这个人的背影。

这个人强大、疯狂、目中无人,用最简单的哲学去处理最复杂的问题;他是天生的阴谋家和主宰者,是黑道的化身。

史仗义曾在心底渴望过变成这样的人。

但,直到这一刻,他才明白,他永远都不会变成这样的人。

 

 

 

南宫恨再次带着满身的伤回来的时候,史仗义给他注射了静脉安眠药和肌肉松弛剂。他等这个机会等了很久——等南宫恨允许他给自己上药,等瞒着他所有的眼线搞到药品,等他需要疗伤的那一个时机。他的手下是他看了好多年的那两条手臂,那两只手被铐在床头,于是他眼中就只有两条光滑的手臂——曾有一次,那双手臂在身后支撑着他,教他练习枪法——他抚摸着那两条手臂上的肌肉,发现它们也是软的,没有自己想得那么结实。他把从书上和电脑上看过的姿势挑出最喜欢的两三种,在南宫恨身上用了个遍。从身下之人喉中漏出的鼻音是沉重而沙哑的,史仗义觉得他平时实在是太吵,连嘴里都给他塞了块布。

真正进入对方的那一刻,史仗义才骤然惊觉,这是自己第一次真正可以对南宫恨为所欲为;他几乎是以胜利者的姿态爱抚手下的身体,从胸膛,到小腹,甚至还在他屁股上拍了几巴掌,就像南宫恨之前揍他那样;但摸着摸着他就不摸了,把那两条腿压折过去,以一个男人的身份,开始操弄另外一个男人。

很爽。真的很爽,就像与一只野兽对峙了十数年,今天终于将它击毙于长矛之下,可以踩着它的皮毛,向世界宣布征服了它。

他简直快要舍不得结束了。直到南宫恨醒了,在床上剧烈反抗,但史仗义那熊孩子在他睡着以后还给他又补了几针肌肉松弛剂——就算这样,史仗义也差点没能按住他,一番折腾以后,两个人气喘呼呼,该萎的都萎了,啥也甭想干了。

史仗义松了口气,花五分钟去洗了个澡,回来穿得人模狗样的,爬到他身上,坐在他胯间,从腰里抽出南宫恨的那把M10,喀嚓一声上了膛。

他把堵着南宫恨嘴的那块布拔出来,亲切地问,大叔,你还有什么遗言要讲吗?表白就算了,其实你也不是我喜欢的款,只不过年轻嘛总是要犯那么一点错误,请您务必体谅,拜托了。

南宫恨嘴里呸出一口血沫,他原来的伤就没好,那熊孩子根本没给他包扎,可能是懒得浪费那一点绷带。他哈哈大笑,笑完之后,声音低了下去,说,臭小子,我看错你了,作为史家人,你有种!你要开枪,就开枪,南宫恨养出来的狼,没看好咬了自己的手,也不冤!但你记住,要咬,就要把人咬死,不然总有一天,我会亲手崩了你的脑袋!

史仗义洗耳恭听等他讲完,问,就这些?没了吗?

他把M10的枪口抵在他的小臂上,扣下扳机;子弹从另外一端穿进枕头,枪口上的烟雾还没散去,又将那支枪抵在他另外一条小臂上,再次扣下扳机。然后他站起来,对着他没受伤的那条腿第三次扣下扳机——三发子弹,精准地贴着骨头和动脉擦过去,没造成残废,没造成大出血,但射穿了肌肉。

他把那只M10扔回南宫恨身上,冷冷地说,你的时代已经过去了,黑白郎君。

他头也不回地走出房间,拨通手机,给急救中心和消防打了电话。然后,他将手机扔掉,在别墅里放了一把火。

等他开着南宫恨的那辆悍马一边吹口哨一边倒车,从升起浓烟的小别墅里逃出去的时候,他还在想,刚把人睡了就下狠手,拜托这种行为是不是有点渣……

他离开了南宫恨的势力,去投靠了另外一个组织,在两年的时间里做到首领,又用了一年的时间,反过来将所有的黑道势力收于麾下。他甚至找到了当时那家夜店依附的势力,顺藤摸瓜之后,发现里面有几个人的素质都很不错,为此有一段时间还在那里挂名当了老板——他再也没有在道上见过黑白郎君。他甚至不知道他是死是活。虽然当时留了他一命,但按当时的情况,一不小心嗝屁了也是完全有可能,火烧起来的时候人还在床上铐着呢。

但不铐不行。给黑白郎君一点机会,现在死的那个人就会是他史仗义。

直到他22岁,在另外一个国家机场的人群中再次看到了那张面孔——

那个人举着一只手机,在大声说着什么,眉毛仍然习惯性地皱着。他穿着衬衫和西服裤子,身边还有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女人在帮他拿着上衣外套——他来不及再看。那个男人敏锐的嗅觉似乎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和身上的伤痕而退化,在两秒钟之后,那两道野兽一样的目光就穿过人群扫了过来;史仗义在他看过来之前识相地扭过头去,并庆幸自己在脸上做了伪装。

心中的躁动无法宣泄。他头上渗出冷汗,甚至觉得在这一瞬间,自己已经在生死线上跌跌撞撞地走了一个来回。

在短暂的数年里,他曾想过,如果南宫恨活了下来,会是什么摸样:可能会变老,可能会变得更加狂躁,从一只斗鸡升级成一只战斗陀螺。甚至他有可能保不住他的四肢,就算只有一只手或者一条腿不能再用,他也没办法再拿起枪,没办法再去追赶他恨的那些人,没办法赡养那群地狱里的鬼;他只能耻辱地呆在家里,脾气消下来,就像普通大叔那样找份工作,找个女人,等六十岁了,还可以在大树底下喝茶晒太阳。

但他想错了。

那个男人丝毫不见衰老。岁月和数不清的伤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一点痕迹。他的手仍然有力,他的腿依然灵便,他的眼神仍然让他感到害怕,他看过来的时候,史仗义觉得他拿的不是手机,还是他熟悉的那把M10.

——他想错了。

那一天,南宫恨对他说唯有暴力可以终止暴力的那一天,史仗义在那片夜空之中,迷迷糊糊地看到了他的下场。这个男人为战斗而生,必然为战斗而死,总有一天,史仗义会在路边的某个小阴沟里发现他如败狗一样被人打了整整一匣子子弹的尸体,而那个时候,他前一天的伤可能还在向外流脓。他不会屈服,战斗对他而言是一种乐趣,对手在他面前跪下,将血与脑浆涂抹在他的脚下,他哈哈大笑,不是嘲讽,是他确实觉得畅快——为了体会这种快乐,他不断把自己的性命当作筹码,但总有一天,这筹码会再也收不回来。但史仗义不会劝他,男人和男人的心思,总是相同,他明白南宫恨不可能听劝,他也懒得费心思对他婆婆妈妈。

——不要死啊,大叔,我只有你这一个亲人了。这句话想想就令人想吐。

——在不归路上,唯有死亡可以阻止死亡。

但他想错了。他本以为他有了背负起那群恶鬼的觉悟,承担起那群疯子的能力,这个男人就能顺着台阶给自己找一条路下,可南宫恨没有!这个令他头疼得要死的男人仍然那么意气风发,史仗义觉得就算自己到了二十七岁,黑白郎君,说不定还是那个他七岁那年,拿着一把小左轮冲进十几个人的犯罪团伙里救他的那个黑白郎君。

在不归路上……确实唯有死亡,可以阻止死亡。

他天生凶狠,不可一世,与他同样。

 

 

 

旁边的男人递给他一罐饮料。他接过来,拍了拍对方的口袋,提醒对方藏好。那里面有一把世界上威力最大的转轮手枪,史密斯威森M500.

对方注意到他的走神,随口问他,怎么了?

他把那罐饮料打开喝了一口,无名指的银白色戒指与身侧那人成对,闪闪发光。

没什么,一个以前的朋友。

戮世摩罗这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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