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顾

缓慢复活中...

【ACS】回归(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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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章较长

 

12.日记

 

她向后退去。身后是黑暗。她退到黑暗之中,黑暗一齐涌上来,如同烟雾一般将她包裹。亚伯并不惧怕黑暗。鼹鼠常年生活在黑暗的洞穴里,只觉得它更亲切。他的眼睛能比常人更快适应黑暗中的一切;他看到她看着自己,不是看着自己手中的枪,而是看着自己的脸,眼中充满……好奇。

亚伯蓦然屏住呼吸。他终于察觉到有什么事情正变得不对。

左前方传来一个声音。很轻。是衣服布料摩擦的声音,但它的源头却并非来自于面前的女人。亚伯转过头去,看到楼梯上坐着一个人。他与黑暗更加完美地融为一体,只有一双看过来的眼睛黑亮有神;亚伯知道这是他的拿手好戏——他们的拿手好戏。刺客们。刺客放下交握在一起的手掌,从楼梯上站起身,朝他走来。他听到刺客低声喊他的名字。是名字,而不是鼹鼠。他听到刺客说“亚伯”。

亚伯后退一步,毫不犹豫地调转枪口,指向那个男人。

“雅各布·弗莱。”他从喉咙深处发出声音,像是哑了嗓子的人在用气流咆哮。

“亚伯。”雅各布走近了些,和那个女人站在一起。女人干脆连举起来的手臂也放了下来。她怎么能丝毫没有紧张感?

“听我说。”他听到雅各布说,那是一种非常耐心的音调,“关于你弟弟……”

呼吸通畅了。气流从鼻孔里涌向肺部,再经由双肺运向大脑和心脏。但新鲜的空气不像是空气,更像是大麻;它们让他突然心跳加速,口干舌燥,双颊和小臂的肌肉迅速膨胀,紧接着开始发热。这很奇怪。因为雅各布·弗莱是对的,而他自身也从没忘记这点,他和加尔也从未否认过这点;只是这层身份久未被旁人提起,现在却有除他们之外的一个人——或者更多人知道了他们兄弟之间的秘密,好像世界从未将他们遗忘,好像上帝将他的过去轻轻揭过,不再去提什么公不公平。

“什么?”

“黛博拉·威尔逊夫人没……”

“不。”亚伯轻声说,“你们已经知道了……安迪,或者说加尔,是我的弟弟。”

雅各布和旁边的女人对视一眼,默然点头。

“那你知不知道,他不仅仅是我的弟弟,还是我的孪生弟弟?”

他用拇指按下击锤。那个女人突然横跨一步,雅各布赶紧去抓她的手臂,却没能阻止她用身体挡在自己前面。

“我不是黛博拉·威尔逊女士。”那个女人说,“我是伊薇·弗莱。如果你调查过我的弟弟,应该也听说过我的名字。”

亚伯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更重了。

“对。我有所耳闻。”他说,“伊薇·弗莱。雅各布·弗莱的姐姐。大多数人不闻其面只闻其名,你像是一个幽灵。能见到你们两个同时出现在我面前,我由衷感到荣幸。如果你们没有蠢到想要包庇那个女人,我真想跟你们交个朋友。”

“亚伯……”

“雅各布,想想,如果有人杀了这位伊薇小姐,你的孪生姐姐,你会怎样看待凶手?”

黑鸦帮的首领张开嘴巴。他的表情显示他压根没想过这个问题。为什么他能这么笃定?为什么他不怕自己某一天会突然遭遇不幸?

好吧。他在心中说。这时他听见雅各布·弗莱开始说话,“我觉得没人能——”,他在能字末尾扣动了扳机。

 

 

第一发子弹没有命中目标。并不是打偏了,而是在他扣下扳机之前,伊薇·弗莱就已经迅速向旁边闪开。亚伯有些意外,他没想到雅各布·弗莱的姐姐较弟弟要聪明很多。紧接着他再次扣下扳机。这次,他冷不防地调转枪口,将手枪对准雅各布·弗莱的脑袋。

在看见这位黑帮新秀头领的那一刻,他就明白,如果自己想要从这里脱身,要么劝说雅各布放他走,要么干掉这个挡在他面前的男人;这两个选项的成功几率都微乎其微,但现在他嗅到了一丝机会。

伊薇发出一声大叫。这叫声很耳熟,恍然间,他以为那是他自己发出的大叫,而周围弥漫着的也不是黑暗,而是熊熊烈火。下一刻,伊薇朝他扑过来,伸长胳膊,打算擒抓他的手腕。这也是一劳永逸的办法:如果不夺去他手里的枪,就算这一次能护住她的弟弟,他还会再开第三枪。而雅各布被第一声枪声打断话头,脑袋还一时转不过弯来;他没想到这只鼹鼠会一言不发,随随便便就对别人开枪;这时,他终于反应过来发生了的和即将要发生的事,只是行动上已经慢了一拍。慢多了。食指已经压下了扳机,伊薇·弗莱的手也已经快要碰触到鼹鼠的袖口。

握着枪的手开始因兴奋微微颤抖。是她先阻止他,还是他先在她身上打出个窟窿?

第二发子弹出膛的爆空声在这栋古老宅邸里荡开。雅各布·弗莱脚旁的地毯上出现一个新的弹孔。同一个瞬间,伊薇抓住了那只手腕,用力一拧;手枪在一声痛呼中落地,雅各布紧跟其后,以左腿为轴,右腿抡了一个半圈,脚后跟带着风声,狠狠踢往鼹鼠的脑袋——在那颗脑袋像烂掉的瓜一样被踢碎之前,雅各布停了下来。他的胸膛不住起伏,嘴角紧紧抿着,眼中透出一股摄人的光;他不再是乌鸦首领,更像群狮之首,而此时狮王正濒临暴怒边缘。半晌,理智战胜了愤怒;他把抬起来的腿慢慢放下来,靴底重新踩上地面,向后退去。

他听到一个声音。低沉,响亮,浑厚,在他杀了这个胆敢对他姐姐出手的人之前。那个声音说“住手”。

黑暗中突然亮起一抹光。光线先是白色,之后迅速转为暖和的橘红色。一个有些年纪的人从右侧楼梯走下来,左手胳膊底下夹着一只黑盒子,还拿着一个黑皮本;右手提着一盏煤油灯。那盏煤油灯随着他步行的节奏晃晃悠悠,仿佛不是被拿在手里,而是挂在百年前随海浪颠簸起伏的船首像上。本杰明·罗杰斯走到两盏屏风之间,用手里的煤油灯做引火,点着了客厅里的煤油灯和煤气灯。在路过亚伯时,他伸手从亚伯的手臂上捏走了什么东西。那东西反射着灯光,细长坚韧。是一根针。本杰明看了看针尾,小心地把它放回腰上挂着的一只小口袋里。

伊薇放开了亚伯的手腕。在压下扳机的最后一刻,这只手臂完全失去了力气,伊薇眼睁睁看着这只手突然坠落下去,那时子弹就已经失去了准头。她马上猜到有人在关键时刻帮了他们的忙,当然也猜出了帮手的身份。她喊了一声他的名字,叫的是“本杰明”而不是“罗杰斯”。本杰明敷衍地冲她点了点头。

雅各布开口了。他没有转头去看中年人,仍然盯着犯人,声音很沉。

“为什么阻止我?”

“如果你打算杀了他,”本杰明说,“为什么不在监狱里就动手?”

“你怎么——”

“你姐姐给我写了封信。就放在……客厅桌子上。她告诉了我所有的事,还请我把我拿到的‘宝藏’交出来。”本杰明点完了最后一盏灯,此时整个客厅一片大亮,如同白昼。他走回来,站在他俩旁边,看向和他熟悉起来的小女孩,语气中全是不满。“哪个海……会交出自己的宝藏?……不过至少我能理解她;所以我打算帮这个忙。你也一样,小伙子,何不饶他一命?他又没有真的伤到你姐姐。”

“他冲伊薇开枪的时候可没这么想。”

“不会出事的,我在旁边看着呢。第一枪没有瞄准要害部位。第二枪才瞄准了头,但他要打的也是你的脑袋。你姐姐是为了护着你——”

伊薇大声咳嗽。她乐意护着弟弟,她觉得这是应该的,也没什么好丢脸的;但是被第三个人这么讲出来,她总觉得不太好意思。

雅各布低下头。呼吸尚未恢复平稳,他想发火,又不知道该冲谁发火。他狠狠拽了拽他姐姐的手臂,把她拽到自己身旁。

“为什么那么做?”

“什么?”

“为什么要替我挡——”

“我不知道,身体下意识就动了。”伊薇觉得莫名其妙,“而且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如果你保持注意力,发现有人打算冲我开枪,难道你不会挡在我前面吗?”

“伊薇……”他说,又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说什么。“如果你受了伤,我该怎么跟老葛交代?”

伊薇瞪大眼睛。雅各布马上发现自己说错了话。他蓦地清醒过来:他应该朝自己发火。他应该嘲笑自己的无能。但是为什么,他们曾一起经历了那么多命悬一线的事,彼此依靠,在逃出生天后还能说笑,氛围轻松愉快。为什么这次不同?

“你为什么要跟亨利交代?”伊薇难以置信,压根不能理解自己弟弟的逻辑,“我是在护着我的弟弟!跟他有什么关系?”

雅各布觉得心里像打碎了一只冷水瓶。直到现在,他才第一次有了这样的认知:他从前以为的很多事都是错的。关于伊薇,关于亨利,关于他自己。——可能没有“关于亨利”。亨利无所谓——虽然也并不是完全无所谓;亨利是他的朋友,最近摇身一变成了他的重要亲戚。可说到底,他也只是他的朋友;现在也只是他的亲戚。

他早该知道。在给弗雷迪回信时,他写了那句“交给我们”,之后就不知道要继续说点什么。他姐姐抢过他的笔,说这样就行了,直接帮他署了名,写的是“弗莱”,而不是“雅各布·弗莱”和“伊薇·葛林”。在鼹鼠把枪口对准伊薇,和伊薇主动迎上那只枪口时,他感到惊怒和恐惧;他恐惧的是再一次失去家人。以前,他总有信心自己和伊薇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就算真的出了意外,他们也总是在一起。但他曾失去过她一次,就是在她原本计划登船去印度的那天。那是自从父亲去世以来,他第一次真正品尝到失去亲人的滋味。他顽强抵抗,抵抗着自己的情绪,抵抗着自己的梦,抵抗着太阳和清醒;却抵抗不了想她。那时,在浑浑噩噩度日中埋下的恐惧被强压在心底,鼹鼠刚刚把它连根拔出,摊在他姐姐的眼皮底下;他只盼着伊薇没发现他为什么这么不正常——她真的没发现。她根本就没意识到在她弟弟眼里,她“真的要离开了”。

雅各布疲累地大声叹气。把伊薇当成“伊薇·葛林”的只有他一个,伊薇自己还当自己是“伊薇·弗莱”,甚至觉得理所当然,从没意识到还有第二选项。说不定连亨利都没办法把伊薇·弗莱变成伊薇·葛林——他突然开始同情他的老葛。但紧接着他又愤愤不平,想那又如何?无论是伊薇·弗莱还是伊薇·葛林,伊薇都是要去印度,舍弃他,从他身边离开,她的船明天下午就要开了……是明天下午吗?现在是不是还没到十二点?

他在屋内搜寻钟表。嘎达声从右侧传来;这时他看到他姐姐对他提过的那位本杰明·罗杰斯正站在鼹鼠面前,在鼹鼠刚刚被那根针扎了一下的手臂上捏来捏去。

“药效已经过了。”本杰明嘟囔着,“我专门做的小剂量,麻劲儿很短。差不多能动了吧?——拿着这本日记,这是你弟弟的日记。好好看看里面都写了什么。”

亚伯一言不发。他垂着脑袋,明白自己刚刚死里逃生,这时候最好乖乖听话,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更何况面前有着浓密胡须的男人递过来的日记本是属于他弟弟的。他把它接过来,翻开第一页,目光凝固了。

第一句话赫然写着,“我遇到了我的父亲”。

 

 

 

1864年,2月21日

 

我遇到了我的父亲。

上午,我去给十字街那家面包店送货,那家店的老板订了两袋面粉。路过车站时,我看到了他:佝身偻背,拎着一只箱子,穿着破破烂烂的大衣,大衣上满是泥土和石灰粉。一开始,我不确定是他;我只是觉得那个背影有点儿熟悉。到底是哪儿熟悉,我又说不上来。接着,他转过了身。我看见一张红彤彤的脸,憔悴、枯败、满是皱纹,他的胡须和头发末端已经灰白,像是雪在那上面轻轻地盖上一层。那张脸与记忆中是如此不同;又何其相似,以致于将近二十年的时光,加上抗拒、仇恨和愧疚种种情绪,都没能将它在我脑海中抹去。我曾以为自己已经遗忘,但此时一见,残存于记忆中的图案又苏醒过来:它告诉我这就是我父亲的脸。一时间,我抱着面粉袋站在原地。这时,他也看见了我——我相信自己的模样和五岁时已大为不同,但奇怪的是,他愣了愣,脸上突然浮现不敢置信的神色,快步朝我走来。

他的反应将我从回忆中扯出。我混乱不已,只顾着低下头,把脸藏在帽子下,抱着货物匆匆离开。

但我能感觉到他一直跟在后头。我去面包店送完了货,回头望去,正好看到他猝不及防,蠢笨地向旁边跨了一步,躲在灯柱后头;紧接着他马上就意识到自己已被发现,又慢慢从灯柱后面走了出来。他朝我打招呼,说的是“哈囉”或者是“嗨”。他朝我走来。我不知道当时自己脸上是种什么表情;可能是不安,可能是警惕,也可能是抗拒,因为他最终在一个较远的距离停下了:那是面对陌生人时不会侵犯到彼此私密空间的距离。我开口了,问他是谁,想干什么。他涨红了脸,现在他的脸可以算是绯红色。

“冒昧问一句,”我听到他磕磕巴巴地说,“你……叫什么名字?”

“安迪·扬。”我说,毫不犹豫。

“你有哥哥或者弟弟吗?”

“没有,我是独生子。”

他仔细打量着我。我也打量着他。那双浑浊的眼睛从我的眉毛、我的眼窝扫到我的鼻尖和嘴唇。最终,他叹了一口气。不知为何,我因这声叹气而安下心。

“对不起。”他向我道歉,“我知道不可能,我只是……我把你错认成了一个故人。”

我佯装不知。“故人?”

“我的儿子。我的两个儿子,亚伯和加尔,他们在很小的时候遭遇了意外。但我……我总觉得他们还在。如果他们长到这么大,应该也会是你这个模样。你多大了,年轻人?你们年龄也相仿……”

我跟他不咸不淡地聊了几句,就像是普通陌生人走在路上偶尔会聊的那些话题。聊的内容我已经忘记了;我没忘的是他用的那个词,“意外”。他把那件事说成意外。可能没有必要对一个陌生人说那么多吧;但如果他真的做了那件事还毫无悔意,又有什么资格在这么久之后提起亚伯和我?

傍晚,我回到家中,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我买了一个新的日记本。我隐约觉得,今后的生活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是因为这场偶然的相遇,还是因为我心中早已酝酿了十几年,隐隐绰绰,终于因为这次相见开始成形的那个决定?无论如何,我打算用一种更私密的方式记录我的生活;如果可以,我还打算把这件事完整记录下来,如果有一天——有那么一天——真的发生了,我要把它带进坟墓里,带给亚伯。

 

 

 

1864年,4月13日

 

我准备搬进我父亲的房子里了。

他找到我,说他手底下缺少一个木工学徒。我答应了。他的房子兼店面在萨瑟克区,是一个靠近工厂的二层小楼。安分下去的念头再次躁动起来。我满可以拒绝他,然后离他远远的;结果我鬼使神差地对他说了好。是血缘本能在驱使我靠近他,还是一些更为邪恶的念头令我有了这种打算?

我仍不知道他是如何看待我的。他似乎将我看成了他孩子的替代品。他孩子的替代品——这么说真奇怪。在第一次见面时,他问了我在哪儿工作,在哪儿居住,还有什么亲戚朋友。我一一回答,分别后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听话。但我对他撒了谎;我对他说了我正确的工作地址,却说我老家在卢顿,家里只有年迈的祖母,14岁时,我来伦敦谋生计,到现在还是孤身一人。我谎报了我的年龄,说得比我真实的年纪大一岁。但他看上去仍不死心。他看着我的眼神中仍然透着一股热切,即使那双眼睛已经老化,两颗半透明的眼珠上隐隐披着一层白色的薄膜。

在过去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他“碰巧”路过我的工作地点好几次,还“碰巧”手里都拿着面包或者馅饼,甚至有一次拿的是冰淇淋。说实话,我感到难堪,跟我不太熟悉的朋友们拿他打趣,耻笑我是到了现在这个年龄还要家人来探望的大龄儿童。如果用这种方法把我逼走是他的目的的话,好吧,那他赢了——今天,我答应了跟他一起走,帮他打打下手,做一些简单的活,学一些东西,拿的薪水还比在面粉厂拿的要多。

谁都能看出新老板对我的优待。我将这看做是接受自己来到他身边的理由之一。这也可能是一种自我安慰,但我确实这么想:为什么要和硬币过不去呢?

 

 

1864年,4月16日

 

我搬进了新居。这栋小楼房比我想象中宽敞很多,我还蛮喜欢它的。提着不多的行李进门时,我看见他正把一楼的东西往二楼搬。我有些困惑。他解释说,他原本住在一楼,二楼几乎是一层储藏室,但现在他打算搬去二楼,腾出一楼给我住。我说那我可以直接搬去二楼住。他很强硬地拒绝了我,抱着毯子登上楼梯。我不太理解他为什么要这么折腾。在为数不多的、仍然残存在我脑子里的幼时回忆中,他也经常这么固执。那我能怎么办?我只能妥协,把自己的行李放在一楼,准备收拾床铺。只是想到这张床上曾经睡着的是什么人,就觉得有些不自在。

你很难形容那种不自在。像是抗拒,羞耻,难受,又像是重新拥有了什么早已失去的东西,却发现它跟自己已经不那么契合。

一楼客厅有一个很大的壁炉,里面还烧着炭。天气早就没那么冷了。我的旧住处是一间漏风的小屋子,但我几乎一整个冬天都没怎么烧过炭。我想到他可能身体不好——然后我在壁炉旁边的角落里看到了几个落满灰尘的空酒瓶。

我想起他通红的脸,那是酗酒的人身上常见的特性之一。我不由觉得他正在堕落,又或者现在的生活让他觉得无趣;又因此而联想到他是否会对他曾做过的事情感到愧疚,是否曾经在教堂里对着上帝跪下,叙说自己曾经犯下的罪。我感到一阵激流涌进胸膛。这时,我才发现,不知何时我竟对他升起了一种怜悯之心;我同情他,又渴望接近他,太过漫长的分别让我变得过分宽容,甚至连十几年的苦难,母亲和兄弟的性命都可以既往不咎。但那些空酒瓶破坏了这一切。它们让我回忆起某些已经发生过的事,那些酒似乎并不是被人喝掉了,而是淋在我的心脏上,将它重新变得冰冷又坚硬。

我不能忘记。我抗拒忘记,唾弃因失而复得的父子之情而变得愈发软弱的自己。我应当警惕。我应当审视,审视我的父亲,审视我的双手,审视母亲和兄长的灵魂,我应该记得他们被埋在废墟之下,到现在仍未有人帮他们立起一块墓碑。

 

 

1864年,4月29日

 

看上去,一切都像是步上了正轨。

前两天,我跟他去了一趟教堂。这趟之后,我才知道,他原来是会定期给教堂的筹款箱里投些硬币的那种人。他的收入不多也不少,而这些钱一般只会花在两个地方:买酒和捐献。所以他总是没有多余的零钱剩下,家里连家具都少得可怜。

我不能理解的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在回程途中,我试探性地问了他一次,他一言不发。我敢肯定他不是没听见,也因此失去了再问第二回的念头。

他现在是我的师父了。我们很快接受了彼此的身份,他对我呼来喝去,我也干得不错,称得上一个得力助手。之前,我从未踏入过萨瑟克区,这里充满了贫困却强壮的工人,加入帮派的年轻人,毒虫,在煤堆里打滚的儿童;但我觉得在帮手一事上,很少有人比我做得更好,还更安静。他喜欢安静。他可以一个人在一楼旁边的工作室里呆很长时间,不做什么东西,就只是发呆。偶尔我推门进去,他才如梦方醒,像伪装着什么似的拿起他的锤子。

生活平凡而有序,好像从未变过。但我知道它不该是这样。

 

 

1864年,5月9日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家里有四个人,父亲,母亲,我,和我的孪生兄弟。我的祖父在美国出生,继承了曾祖父的一部分遗产,在北方经营一所小种植园;但据说他不是那么喜欢跟土地和工人打交道。等他年纪大了些,就把那个种植园卖掉,来到英国。据说,我们的先祖也是英国人;只是有一位祖先特立独行,喜欢冒险,在美国独立战争之前驾着帆船渡过海洋,在美洲留下了支脉;而祖父只是回到家族原本该待的土地上来。我的母亲有一部分意大利血统。而我的孪生兄弟,亚伯·斯科特,他只比我早出生半分钟,我们却不像其他的双胞胎兄弟那么相似。

他更像个真正的哥哥。那种在其他家庭里,比弟弟大上两三岁的哥哥。他比我稳重,也更沉默,喜欢一声不吭地抢走我的玩具,有时还喜欢训斥我。他很喜欢摆出一副兄长的样子;一开始,我很不服气,不吃他那一套。但后来我发现自己打不过他——为什么在体格上,两个双胞胎都如此不同?

总之,即使只比我年长三十秒,他也觉得自己是个哥哥。如果家里有一个排行榜,那么父亲是老大,母亲老二,他第三,而我只能是那条尾巴。父母都对他的蛮横摆出了宽容的态度;他们永远不了解当一个孩子表示不满时他可能真的正在不满,而不是耍性子闹脾气,以供人取乐。虽然这种意见没有什么影响力——毕竟当时我们才三四岁。

这些支离破碎的、关于父母和兄弟的浅淡印象,是我脑海中残存下来,为数不多的幼时记忆之一。而我对他们的了解也仅限于这些。我不知道父亲具体在哪里工作,只模糊记得他会做很多活,木工,船工,有时候还能听到有陌生人敲我们家的门,拜托他修一块坏掉的怀表。他不仅能修理怀表,还能修理大一些的座钟;我仍记得他对自己的手艺颇为洋洋自得,经常在晚上回家后向我们吹嘘,谈论机械原理。我对此不感兴趣,亚伯倒是听得津津有味,还一脸崇拜地看着他。我那时想,他一定是打算用这种小手段来争宠,讨好我们的父亲,巩固他在家中的地位。

那是一段愉快的时光——即使亚伯经常欺负我,父亲常常不在家,母亲也偶尔丢下我们不管,去跟邻居太太们喝茶聊天,也是一段非常愉快的时光。那些日子和英国每一个平凡而又安逸的小家庭每天渡过的日子没什么两样。早上,有母亲准备的面包和牛奶,偶尔还会有肉和水果,亚伯总是喜欢抢走我的那份;中午,父亲不在家,但午餐也绝不是应付了事,我们会有馅饼和蔬菜。晚上,父亲又回到家中,我们一家人围在一起吃中午剩下的主食,还会有新做的汤。母亲不喜欢说话,总是默默看着我们,面带微笑,偶尔在父亲已经空掉的盘子里放上一块新的三角馅饼。说来奇怪,我有些记不清她的模样,也记不清她的声音了;我甚至不太记得她都说过什么。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她很美。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女人都美。

生活本应每日如此,持续到我们长大成人。

这段美好时光结束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仍然记得,那天上午,父亲像往常一样早早出门,在出门前笑着亲吻了母亲、亚伯和我。他亲吻我们时吻的是额头,亲吻母亲时吻的则是嘴唇。我们三个并排站在门槛上,朝他道别;等他走得看不到了,就散开来,各自做各自的事。母亲去洗衣服,准备午餐的食材,也或者把她的针线活都装进一个篮子里,准备挎着它去邻居家聊天,顺便做做女工;亚伯则在我的玩具堆里踢来踢去,可能在思考今天要玩坏我哪一件好不容易弄来的玩意儿。过了不到两个小时,父亲又回来了——这个时候,我们还以为他忘带了什么东西。亚伯抛下他手里的木头小人,比我更快一步跑到门前;母亲也迎了上去,我把我的木头小人捡起来,觉得很不开心,亦步亦趋地跟在他们后头。

我听见他们大声争吵。是父亲在大声叫嚷,母亲则用她微弱的声音回应着什么——渐渐地,到了最后,母亲的嗓音也变得尖锐起来。母亲背对着我,她的身影把父亲的脸挡住了,而他们两个一同挡住了门外照进来的阳光。我有些害怕。在我印象中,那是他们第一次发生争执;我走得更慢了,几乎是蠕动着脚步走上前去,打算开口说点什么,却看到父亲突然扬手,打了母亲一耳光。

母亲被那一巴掌打得跌坐在地上。她捂着脸,大声哭泣。这时我看到了父亲的脸;他的脸红彤彤的,像个恶魔;他身上弥漫着一种气味,是节日里,他身上经常弥漫着的那种味道——酒精味。在那些时候,他身上的酒精味像是蜜糖,他可以用两只手臂同时抱起亚伯和我,咧嘴哈哈大笑,从他嘴巴里喷洒出来的白兰地味道令人沉醉;而那天早晨,阳光洒在他的背上,他身上弥漫着的酒精气味令人觉得腥气又恶心。我呆呆地看着他们,因为看到从未见过的场景而变得不能思考,直到有人扯我的胳膊,把我拉到一旁。我回头望去,是亚伯,我的孪生兄弟。他紧紧抿着嘴唇——一个不到六岁的孩子做出一副严肃的神情,多少会让人觉得滑稽;但即使现在回想起来,我仍然觉得那个时候的他很可靠,像一位真正的兄长,而不是那个总是抢我东西的坏蛋。

“加尔。”我听他叫我的名字,他很少这么叫我,一般情况下,他喜欢叫我“弟弟”、“喂”、“小孩”或者“小不点”。“我们走吧,回房间里去。”

“你说什么?”我微弱地抗拒着。那时的我还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只是觉得应该陪在父母身边。“妈妈和爸爸……”

“回房间里去。”他重申,并开始拽着我走,“没事的,每个家庭的夫妻都会吵架。”

“真的吗?”

“真的。你看隔壁的琼斯太太和她丈夫,他们还每天都在吵架呢。”

“琼斯太太说他丈夫挣得太少。我们的父亲也挣得太少吗?”

“说不定对于妈妈来说,是这样的……”

我忘了那天我们在房间里待了多久,可能到中午,也可能一直到傍晚。那几乎是亚伯第一次摆出一副令我觉得可以依赖的哥哥模样;但那天结束之后,他摆这幅模样的次数变得越来越频繁。我并没有发现他的变化,等我意识到时为时已晚。那天过后,我唯一的感受就是一切都不复如初。

 

 

1864年,5月27日

 

我跟着我父亲参加了一场募捐晚会。他少见地穿戴整齐,穿了一件规规矩矩的条纹衫,一件黑色长裤,还不知道从哪儿翻出来一件长风衣。他竟然还打算带我去定做一套正装。我拒绝了,说我的薪水不够置办太过高级的装扮,也没那个必要;结果他看上去很不开心。总之,我把我的衣服清洗干净,觉得这样就足够摆出一副精神小伙子的派头了;结果真正到了募捐晚会入场之后,才发现周围尽是些古板的老年人、刻薄的中年人、一心想展示自己资历的青年人。场馆中烟雾缭绕,尽是些难看的阿谀嘴脸和奉承话,更可怕的是,他们还打算进行致辞。

我偷偷溜了出来,想要透透气。在会所外,我遇到了一个跟我一样受不了募捐氛围的小伙子;他说他叫罗伯特·威尔逊。我看到他的时候,他正拿着一个烟斗,双目无神,瞪着面前的空气发呆。我走上前去,问他是不是需要烟。他马上对我表示感谢,并把他的烟斗凑过来;但是我没有拿出烟丝,而是从怀里掏出一根法国香烟。他大概还没试过抽这种法国香烟,用两只手战战兢兢地将它接了过来,点火的时候差点连火柴都拿不住。我就这样收获了一位朋友——或许称得上是朋友吧。他告诉我他在银行做工,还未被正式录用,这次和妈妈一同过来。我告诉他我跟随我的师父来为新世界献上爱心。我们又随便聊了一些别的。我注意到他语气中有一种掩饰不住的青涩的优越感;有些身份尊贵的人身上会带有这种气质,但这位威尔逊先生身上的优越感要廉价得多。我聪明地没有发问,只是赞美他在银行的工作;之后他对我礼尚往来,说我能搞到法式烟卷,一定拥有很多人脉。

他提醒了我。回家之后,我一直在想我的“人脉”。实际上,我也算不上和别人有什么交情——只是走的路多了,难免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事情。但如果我需要什么东西,总能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搞到;这就是孤身一人的方便之处。干净,简单,不被怀疑,不留痕迹。

 

 

1864年,6月5日

 

日子临近了。

最近这段时间,我总是有意无意地避免自己想起之前的事,甚至避免自己打开日记本。有一个特殊的日子临近了;虽然对我来说,它早已没有多大意义,但我不能忽视,那个日子还曾经属于亚伯。所以,我强迫自己翻开日记本,强迫自己回忆,并强迫自己继续叙说那段不堪回想的旧日时光。

 

自那次父亲打了母亲之后,家中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父亲开始醉醺醺地回到家里,回家的第一件事总是翻箱倒柜,然后和母亲吵架。大多数情况下,是父亲单方面朝母亲吼叫;而母亲掩面哭泣、一言不发,或者坐在他脚边,哀求他别叫那么大声,说她不想让邻居和我们兄弟俩听到他们在争吵。

唯一能令人松一口气的,是他们争吵的时候,总不会当着亚伯和我的面。多数是在他们的房间里;如果他们打算在客厅就开始吵架,那么父亲会在吵架之前双手叉在腰上,用那双像从地狱里爬上来的使魔似的被酒精熏得通红的眼睛望着我们,说“把你弟弟带进屋里去,亚伯;在明天之前别出来。”亚伯总是乖乖冲他点头,拽着我回到我们两个的房间里去。我偶尔会担心我的父母,拉着亚伯的衣角不肯回去。这时就换他超我吼叫,然后用他那条比我力气更大的小胳膊强硬地把我拉上楼梯。

我总会问亚伯,我们的父母为什么会吵架,问了不下千百次。亚伯总是对我摇头。一开始,我以为他也同我一样,摇头的意思是“我不知道”,但后来我又发现我们似乎在这方面也开始变得不同。他变得心事重重,不再抢我的玩具,甚至连早餐上的肉也只吃自己那份了。

说到早餐,家庭变化的其中之一是我们餐桌上的食物不再那么丰盛了。取而代之的是堆在墙角的酒瓶开始变多。它们是父亲喝来解闷的。现在想起,那些酒瓶并没有多到令我们的家庭变得困窘的地步;但餐桌上的肉开始变少,黑面包变多,蔬菜叶子也开始变得不新鲜,这都是事实。最重要的一点是,母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消瘦下去。她的面颊镀上了一层灰败的阴霾,头发变得枯黄稀疏,也不再时时保养打理;吃饭时,她总把食物往我们两个的盘子里盛,自己吃得很少。

“你不饿吗,妈妈?”

我这么问她。她像崩溃了似的,跪在地上,搂着我大哭起来。我看到亚伯站在她身后,看着我们俩——我茫然失措的表情和她的背影,无动于衷。他什么都没说,迅速把自己的那份午饭吃完,自己跑开了。

某一天,我看见她和亚伯起了争执。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正在自己的房间玩耍;我已经忘了自己当时在干嘛了。我先是听见一阵叮铃哐啷的声音。我跑出门,看见母亲和亚伯在客厅里。母亲站着,亚伯则跌到在地上;下一刻,母亲又用她两条木棍一样的手臂将亚伯从地上抓起来,看着他的眼睛,问:“是不是你说的?”

我看到亚伯在颤抖。他说:“不是,不是,妈妈。”

“是不是你说的?你知道的,对不对?你玩过我的篮子,对不对?”

“我没有,我不知道……”

“我看见你总跑出去玩。一定是你……”

“不是我,妈妈。”

亚伯一个劲儿地摇着脑袋。母亲则好像并不相信他说的话,非得问到他说“对”为止。我跑上前,拽她的腿,想阻止她。母亲又把我推倒在地。这时,玄关传来开门声,父亲回来了。他身上仍然弥漫着酒味,大声呼喝,一把将亚伯从母亲手里拽了回来,推到我身边。

“带着加尔进屋去!不管发生任何事情都不准开门!”

他咆哮道。亚伯抹了一把脸,像往常一样拉着我走上二楼,锁上房门。隔着门板,我模模糊糊地听见父亲的叫骂和母亲的哭喊声,“给我点钱吧!往家里拿点钱吧!看在孩子们的份儿上!我要喂不起我的孩子们了!……”

我终于明白,亚伯可能知道一些我并不知道的事。我问他有没有什么没有告诉我的事,他说没有。我马上就看出来他在撒谎。接着,我问他为什么要撒谎。他看了我很长时间——我现在还记得那双漆黑的眼睛。最后他像摸小狗那样摸了摸我的脑袋,说:“因为我是你哥哥。”

 

 

1864年,6月11日

 

我决定做一个测试。

测试的内容还没有想好。最近,我看着他坐在一楼客厅一边发呆一边喝酒的模样,胃里总会泛起恶心。大概是写在日记上的回忆奏效了——我越来越清晰地记起七岁之后我曾经唯一想做的事;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以为我失去了机会,因为上帝已将我和他分开,我们见不到彼此,甚至可能再也不会相遇;然而命运又将父亲送到了我面前。我不指望上帝是在期望我们继续过着之前那样平凡温馨,毫无芥蒂的生活;我觉得上帝给了我一个暗示。一个任务,一个权力,一个许可,而这种事由身为儿子的我来做再合适不过。

接下来,我只需要倾诉和聆听。

 

 

1864年,6月17日

 

那件事发生在离我们七岁生日不到两个月的时候。那时候,家里的氛围已经冷到冰点;饭桌上的食物简直不堪入口,家里一些值钱的东西都被母亲拿去当掉,换来的硬币也对改善我们的生活毫无帮助。父亲的脾气一天比一天差。他曾有段时间不去工作,天天在家盯着母亲,还不让我们去看望她;但我猜他可能受不了母亲整天向他哭诉,也受不了家中捉襟见肘的经济状况,最终还是出去找了另一份活儿。从那时开始,他似乎变得自暴自弃了;有时一两天也不回家一次,也不托人往家里捎钱。

家里开始欠债。最困难的时候,母亲不得不出门找他;她干瘦的身躯在抗父亲回家的时候往往会迸发出无穷的力量,我曾好多次看见母亲在夜晚将父亲抬进家门,无论当时的夜空中是挂着明月,还是下着暴雨。即使如此,她也免不了一顿好打;但她默默受着,一声不吭。无论父亲对母亲如何,只要父亲出门工作,母亲就会站在门口送他出门,同时低声叮嘱他带钱回来。有时这句话会激怒父亲,有时他只是敷衍地摆摆手,有时他只管走开,当做没听见。

那一天,父亲像往常一样出门工作。前一天晚上,他在饭桌上对我们说他大概要出门两或三天才能回家——这个我们是指我和亚伯,具体一点来说,是指亚伯。早上,我们尽快吃完早饭,跑上楼去;母亲照例帮父亲收拾好工具袋,送他到门口。亚伯在拼一块木头板。我站在二楼的小阳台上,看他们两个站在门口说话,听到母亲提起父亲的黑匣子——父亲有一个黑匣子。据他说,那是他用来装“好东西”的地方。他常常对我们炫耀,但除他之外的家庭成员都不知道那只盒子里到底放了什么。有一次,我对他的“好东西”表示好奇。他把我抱到他的膝盖上,微笑着说,那个盒子里装着他的私有财产——他所有的财富,包括一只金子做的小钟。

那是我的家庭尚未出现问题时的事。我听到母亲让父亲把他的黑匣子拿出来,卖掉里面的一些财产,来改善家庭状况。父亲没有像之前那样对母亲大声叫嚷,也没有不理不睬。他注视着母亲,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还有一个多月,就是亚伯和加尔的生日了,对吧?”

“是的。”母亲说。她声音很小,我差点听不清。

“珀莉,”父亲开口,叫的是他对母亲的爱称。在他们感情还好时,他经常这么称呼母亲;我有很长时间没从他嘴里听到过这个名字了。“你明白的……我会给你时间。我出门工作的这两天时间,你要好好想想。我要你从我家离开。”

母亲呆住了。她一时没能理解父亲说了什么话。直到父亲转过身去,打算离开,母亲才如梦初醒,猛地跨步上前,拉住了他的手臂。

“安东尼,”母亲的声音是我从未听过的软弱和可怜,“你抛弃我了……你觉得我是个累赘,是吗?”

“对。”父亲冷酷地说。

“你不能……你不能把我和我的孩子们分开……”

父亲挥开母亲的手,往后退了一步。

“给你两天时间考虑,你还可以收拾东西。”

“你没权利……这也是我的家!”母亲朝他吼叫,“如果我不走呢?如果我不打算和你……和我的孩子们分开呢?”

父亲又看了她一会儿。“那我会考虑杀了你。”他说。然后他转身就走,头也不回,剩下母亲孤零零地站在门前。

有人触碰我的肩膀。我回过头去,发现亚伯正在低头往下看。看到我转过头来,他也看向我。他眼中冷漠的感情刺伤了我。直到现在,我仍然不能理解他当时为什么能看着母亲被父亲如此对待,还无动于衷。

“走吧。”他对我说,转身返回屋内。我记得当时的我并没有理睬他。我回头望去,看见母亲朝父亲离开的方向跪了下来。

 

 

1864年,6月21日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一切都一如往常;家里就像平时父亲不在时那样,只有黑面包、廉价熏鱼和烂蔬菜。第一天,母亲疯狂地翻箱倒柜,试图找出父亲的黑匣子。但她没能找到。第二天,她就重新平静下来,没有收拾包袱的念头,看上去并不打算离开。我没有过去安慰她。不知为何,那时的我有些怕她;大概是她实在变得太瘦了,原本丰腴的面颊和胳膊完全塌陷下去,眼底也浮上黑眼圈,看着委实有些吓人。亚伯对此更是不闻不问。父亲回来的当天晚上——更确切的说,是父亲本该回来的当天晚上,亚伯和我很早就上床睡觉了;他经常半夜才进家门。但那天,叫醒我的不是父亲和母亲的争吵声,而是一阵不同寻常的燥热。

我将亚伯推醒。他睁开眼睛,一骨碌坐起了身。我四下环顾,结果被吓了一跳,因为我发现房间里还有第三个人——我们的母亲,她披散着头发,端着一只蜡烛,满脸忧伤,缩在门口,无声望着我们。焦味和火油味从地板下传来。

“发生什么事了,妈妈?”我说。那时我尚未感到恐惧;我睡得迷迷糊糊的,一点都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

“到我这儿来,孩子。”母亲朝我招手。我顺从地走下床,朝她走过去,走进她的怀抱里;她将蜡烛放在一旁,用双臂搂住我的肩膀。我听到她轻轻抽泣。破碎又压抑。

“你父亲疯了。”她低声说,近乎在我耳边呢喃,“他想赶我走。我舍不得你们,没有离开……现在他回来了,发现我还未离开,就在楼下放了一把火。他想杀了我,杀了你们,烧死他的妻子和儿子……”

我懵懵懂懂地听着,无法理解我母亲的语言。我能听懂她在说的每一个词,但它们一连起来,我就变得参不透那一整句话里面的玄机。父亲怎么能在家里放火?父亲怎么能想杀死我们?我挣扎起来。但母亲牢牢抱紧了我,我越挣扎,她抱得越紧;我甚至觉得透不过气。然后我听到一个声音。那是一个语气、音调和感情都不大符合他的年纪的声音。

“妈妈。”我听到亚伯在我身后说,“你想要爸爸的黑盒子吗?我知道它在哪儿……”

母亲搂着我的胳膊一下子放松了。

“你知道它在哪儿?”她轻声重复了一遍。

“是的,我知道它在哪儿。平时父亲和我的关系最要好,对不对?父亲把他埋藏宝藏的地方告诉我了。你想找它吗?我带你去。”

母亲思索了一会儿。她搂抱着我的手臂已经完全放松了。我转过身去,疑惑地看着我的兄弟。他朝我走来,拉起我的手。我们走到门口,看到通往一楼的楼梯;一股热气扑面而来。我吸了口气,鼻腔马上变得又燥又麻。这时,我听到亚伯大喊一声:“跑!”

身体优先于大脑发出行动。我跟着他快步跑下楼梯。对于两个七岁的孩子而言,跑楼梯这种把戏早已不知道玩过多少次;母亲被甩在身后,大声尖叫。一楼已几乎被火焰吞没;到处都是刺痛眼睛的亮光和烟雾,我跟在亚伯身后,被他拉着跑进厨房。跑进来之后,他干的第一件事是关上厨房门,并且拉上锁闩。

“亚伯……”

我哆哆嗦嗦地叫他的名字。我想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父亲打算要烧死我们,母亲又为什么没能保护我们。但他对我毫不理睬,在厨房走来走去,最后走到窗前,将窗户推开,朝外面望了望。他的身高还不够把整颗脑袋都探出去看,门框最低处还抵在他的下巴上。他尝试爬上一边的灶台,但失败了;灶台同样太高,他爬不上去。最后,他似乎放弃了爬窗户逃走。他转过身,看着我;招手让我过去。

我又叫了一遍他的名字。

“别说话。”他不耐烦地说,在我面前蹲下身,“踩着我的肩膀,爬到窗户框上去。”

“不行,我……”

“快做!”

我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软了。我试了第一次,从他的肩膀上滑了下来。我的胳膊肘撞在他的脑袋上,他一声不吭,重新摆好姿势,让我再试。我试了第二次。这一次,我成功了。我站在窗台上,朝他伸出双手。他抓住我的手,我用力把他往上拉。厨房的门呯地一声打开了。母亲站在门外,头发和袖子上都着了火。

我的兄弟撒开我的手,用力推了我一把。我猝不及防,跌到窗外。

“亚伯!”

我用最大力气喊他的名字。他双手扒在窗台上,只露出眼睛和鼻子,对我喊叫:“跑,加尔!跑得越远越好!离开这栋房子,再也不要回来!”

我扑上前。那面墙壁变得十分烫手。亚伯的脸已经从窗口消失了,我不知道他去了哪儿。从窗口里涌出阵阵浓雾,我大声咳嗽,被烟雾熏得不能呼吸。求生欲使我舍弃了我的兄弟,我听从兄长的话,离开了那栋房子,向远处跑去。我不知道自己是朝哪个方向奔跑,也不知道自己跑了多长时间、跑到了什么地方;在胸膛里最后一口气被我吐出来之后,我终于失去力气,跪倒在地。我可能晕了一段时间——可能晕了很久,也可能只晕了一会儿。重新清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客厅的沙发上,一位四十岁左右的慈善的妇人但心地看着我,问我是不是还好。我回答她是的,拿过她递来的水一饮而尽,并道了谢。继而,她问我为什么会倒在她家门前。我答不上来。结果她自行补充了她自己提出的问题。

“你是不是到隔壁街的那栋房子附近去玩了?看看你满脸都是烟灰。那你一定是被火熏得难受,不知不觉才倒在我家附近。老天,那火烧得可真大……”

我跑出门外,不理会她在我身后担忧的呼喊。根本不需要辨别方向——我烧着的家变成了一个大火球,将半个天空都照得透亮。房子前面围着很多人,大多数是来看热闹的。我找了一个人群疏密的空子钻进去,看见我的父亲——被三四个人围着。他面朝我们昔日的家,如今的大火球,手里还拿着一瓶酒;他张开手臂,哈哈大笑,像是终于卸下了什么包袱似的,像是终于吐出一口气似的——笑声又肆意又畅快。

一个穿着警察制服的人挤进人群,站在他旁边,询问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我听见父亲大笑着同他说道,“是我干的,警官!是我干的!我杀死了我的妻子,和我的两个儿子!他们在这场大火里化成了灰……都是我干的!”

我钻出人群。我努力忽视掉旁边邻居们的窃窃私语,“早就听说这个家庭不太正常……”,用尽全力奔跑。那杯水浇灭了我心底的燥热,也浇灭了我仅存的希望。我跑出街道,跑出社区,如果可以,我宁愿用这双脚跑出英国,跑到一个谁也不认识我、谁也不知道我曾遭受了何种苦难的地方。

我自愿成了一个流浪儿。我抛弃了自己的名字和姓氏,不想再被叫成加尔·斯科特,即使据父亲说,我的名字是取自于当年那位勇敢驾船从英国旅行到殖民地,在美国留下资产和血脉的先祖。我给自己取名,叫安迪·扬。一周后,我无票潜入去北安普敦的火车。我在北安普敦成长,到过牛津、沃金、克劳利,一年前我的昔日老板打算在伦敦建造工厂,我又来到了伦敦。

四个月前,我在伦敦遇到了我的父亲。

 

 

 

1864年,6月24日

 

今天一整天,我都没怎么跟父亲碰面。我去送了几件早就订好的货,又跑到市区拿来一份图纸。这些事做完之后,时间已经到了下午;我走进家门,发现父亲坐在一楼客厅,壁炉里燃着炭火。沙发旁边堆着小山一样的酒瓶,他手里还拿着半瓶,正不停打着酒嗝。

我对他这个季节还要烧壁炉的行为感到莫名其妙。我走过去,想把壁炉灭掉。他从沙发上挺起身子,大声责骂我。

“天气很暖和,没必要点壁炉。”我说。他根本听不见我在说什么,只是醉醺醺地吐着一些下流词汇。

我突然有了一个念头。我感觉心脏不受控制地跳动起来,越来越快。我慢慢走到他身边,在他面前蹲下,昂头看着他的脸。

“你认得我吗?”

我低声说。他嘟囔着,发出口齿不清的呢喃。“你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我继续问。他睁开眼,突然朝我伸出胳膊,把手腕搭在我的肩膀上,咧嘴笑了笑,含混地说出一个名字:“亚伯……”

我猛地把他的手甩开。

他跌回沙发上。那半瓶酒洒出来一部分,腥气又刺鼻。

“你有什么资格说出他的名字?”

我听见自己轻声问他,更像是自言自语。我确信他忘记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也确信了他确实毫无悔意。他曾经因酗酒将我的母亲逼疯,也因为酗酒毁了我们整个家庭;然而直到现在仍然死性不改,他可以毫无负担地说出我兄弟的名字,也可以毫无负担地重新点燃火焰。在这一天点燃火焰。我感觉背部被火焰烘烤着,越来越热;热气顺着背脊窜上脑袋,就像十几年前站在窗外,眼睁睁看着亚伯被火焰吞噬。

我确信上帝已经做出了选择。我确信自己与我父亲的相见就是为了这一刻;我确信我要履行身为一个儿子的义务。我确信自己在冥冥之中已经拿到了审判的资格。

 

 

1864年7月13日

 

前天上午,我找了个空当出门,拿到了提前说好的货。

最重要的是声音不能太大。附近是一片居民区,还有工厂;虽然工厂时时在发出噪音,但那些噪音遮盖不了枪声。其次才是威力。我选中了美式德林杰手枪,在小口径和双管袖珍手枪之间犹豫不决;最后选择了0.3英寸小口径德林杰手枪。双管手枪尺寸更小,声音也更小,用的是0.22英寸边缘发火枪长弹;这种火枪子弹威力也更小,如果不是对准太阳穴开枪,可能不会一击毙命。子弹会在头骨上开个孔,嵌进去;或者钻进受害者的脑袋里,把柔软的大脑搅碎,而这时被打中的人甚至还可以呼吸。这种死法不太人道,出于对父亲的尊敬,我决定给他一个痛快。

至于声音问题,很久之前,我倒是从一个奉沙皇为尊的外国人那里学来了一招:我按照新武器的口径制作了一个圆形木筒,木筒是双层的,内层镂空,并按照一定距离加入隔板。木筒顶端刻出一个接口,可以使它接在枪口上,又在木筒里塞了些棉花和木屑。据他说,这么做可以大大减弱开枪的声音,甚至让枪声变为无声。我首先做出了木筒;拿到手枪之后,在泰晤士河畔寻到一个无人之地,对着河水开枪。我们的交易包括一只手枪和六发子弹。我对着河面开了三枪;第一枪的声音恰好被轮船呜呜的蒸汽声盖过,我没能分辨出木筒是否有用。第二枪和第三枪的效果差强人意。声音变得很小,像是踩烂一只鱼鳔。但要说将有声变为无声,也过于夸张。

我又去酒馆里,买了一瓶最好的威士忌。晚饭之前,我拿着威士忌,裤兜里揣着装上木筒的手枪走上二楼。父亲正在二楼的客厅里画一张设计图。他的手微微颤抖着;经年累月地大量酗酒令他连笔都开始拿不稳,再过上两三年,大概他连活儿都接不到,只能出门去喝西北风了。我把那瓶酒当做礼物送给他,感谢他一直以来对我的关照。出乎我意料的是,他拒绝收下那瓶酒;但他也停下工作,颇为亲切地问我为什么要突然给他送东西。

在不喝醉的时候,他只是一个和蔼的中年男人,脾气很好,富有耐心,愿意一遍又一遍地教导我,也从没说过街坊邻居的闲话。我突然发现,自己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我对他说,没发生什么事,只是干完了一天的工作,无事可做,想跟他聊一聊。他示意我坐在门口的小凳子上。我照办了,随后我们开始聊天。

我们聊了很多。很多很多,远比我想到的要多。他向我展示了他丰足的阅历,以及对人、事、环境异于常人的理解;但他的某些言论也会让我暗自发笑,觉得他想得天真又迂腐。我不记得我们聊了多久,只记得天空慢慢暗下来,他站起身,点燃了煤油灯。那一簇火苗在我眼前晃晃荡荡。裤兜里的手枪硌着我的大腿,疼痛感像是一种提示。我想是时候该结束这一切——向左或是向右,生存或是死亡。

“那您的家人呢?”我听见自己这么问他,“我没怎么听您提到过他们。一开始,您说我长得像您的儿子……”

他拿着煤油灯的灯罩,就那么站在原地,很久也不回头。我有些不安。片刻之后,我看到他像挥赶苍蝇一般挥了挥手;这个动作的意思在明显不过,是“我们不谈这个”。

“但是……但是您应该有儿子,还有您的妻子……”

“安迪。”他转过身,怒视着我。怒视着我——那是我小时候经常能看到的表情。是我还身处那个充满争吵、辱骂、殴打时的家庭之中时,经常能看到的表情。一股熟悉的恐惧夹杂着冷气从心脏处漫开,流入四肢百骸;我惊觉自己从不曾逃离他的影子——在他对我摆出这幅模样后,我仍然会害怕他,害怕他伤害我。

“我的家庭没什么好谈论的。该走的都走了。至于我的妻子——我的妻子……我唯一后悔的就是没能早点杀了她……”

“没能早点杀了她?”

我喃喃重复。他又重新转过身,打算将手里的灯罩扣在那盏灯上;这时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从裤子口袋里掏出那把枪,枪口抵上他的后脑。没有任何犹豫,我扣下了扳机。……

 

 

 

亚伯跪了下去。他捧着日记本,两只手都在打颤。雅各布和伊薇齐刷刷转头看了他一眼——在他刚刚双膝触地的时候,膝盖与地板接触,发出扑通一声。当事人却浑不在意。他的注意力明显还放在日记本上。伊薇心中升起些许同情。她用胳膊肘碰了碰自己的弟弟,用气音问他:“你觉得他看到哪儿了?”

雅各布用气音回答:“不知道。”

“拜托,雅各布,”伊薇没能从弟弟那里享受到猜测游戏的乐趣,非常不满,用气音继续说话,“你能不能有点同情心?”

同情一个差点杀了我姐姐的人?雅各布拉下脸,用冷冰冰的气音继续回答:“不能。”

本杰明一脸羡慕地看着他们互相吵闹,又马上飞快地把目光从姐弟俩身上挪开了。

 

 

 

……

血迹倒不难处理,令人头痛的是尸体。我本打算照原先的计划,在尸体上绑一些石头;到了深夜,路上没什么人的时候,悄悄把他的尸体装进运货小车里,推到泰晤士河畔,从河面上倒下去,一劳永逸。但当父亲真的倒在我面前,头颅上的空洞不断往外流血,我才第一次真正冷静下来,全神贯注分析这一计划中的薄弱之处;谁能保证不会遇到警察,而警察又恰好不会盘问推车里有什么货物?谁能保证血迹不会从推车底部的缝隙里漏出去?谁能保证倒入尸体的时候河边没人,也不会被远处的流浪汉看见?继而我想到可以放火——这倒是个符合我父亲最终归宿的做法;问题是我实在没有勇气再次面对滔天火场。我在屋里转来转去,头痛不已。然而在不断乱转的时候,我看到西侧墙壁底部有一片砖头的颜色和其他地方不太一样。我走到那里,蹲下去,发现那不是砖头,而是一个小小的暗门——伪装成墙壁的外观。那个暗门有大约2英尺高,4英尺宽;我用脚踢开那扇暗门,从里面拿出来一只黑匣子。

我马上就认出来,它是小时候父亲总对我们炫耀的那只黑匣子。据说这只匣子里装着他全部财产。匣子上有一块金属轮盘,必须拨弄正确的数字才能打开。它幸运地在那场大火中保存下来,还是火灾时被父亲带出了家门,从而免于一难?我暂时对这只匣子不感兴趣;于是我把它放到一旁。

突然,我倏地意识到,我找到了一个绝佳的藏尸之地。

我敲下一些砖头,将那间小储藏室扩大,以便可以将我父亲的身体放进去。叮叮咚咚敲击砖头的声音倒不会引来什么人,这要感谢父亲将他的卧室换到了二楼;如果在一楼干这些事,还真说不准会不会被路过的、爱管闲事的市民们发现。扩大储藏室只花费了两个小时。把父亲的身体放进去之后,我又开始封起那块墙;我还得在父亲身上洒下石灰,以免尸体腐烂的味道过于难以忍受。值得庆幸的是,一楼的工作室里有我所需的一切材料。这项工程花费了我一天多的时间。在这期间,无人找上门来——无论是警察,闲人,还是订货的客人;大家像约好了一样,默契地不来打扰一个儿子对他父亲的审判。在夜幕降临之前,我终于收拾好了一切;残留下来的血迹需要慢慢清洗,过几天就能完全看不出痕迹。我得以片刻的休憩,坐在二楼地板上,望向窗外。太阳拖着余晖,在天边燃烧;落日像一个大火球,温暖明媚,又不似真正的火焰那样刺眼。我看着它缓缓沉入地面,觉得自己得到了永恒的平静。

我做了一件事。七岁之后,我时常在想、在打算的一件事。我失去了父亲;但终于给母亲和兄弟报了仇,让他们得以安息。

 

 

 

亚伯开始哗哗翻动日记本的纸张。他将之后不太重要的内容隔过去,只看自己觉得重要的部分;偶尔翻到其中一篇时,会粗略扫上一眼,又将那一页继续揭过。他看到了罗伯特·威尔逊的名字,证明他们平日里偶尔往来,但也仅仅如此,再没有什么更加重要的内容。直到他翻到1868年——今年年初,他和他的弟弟相见的那一天;发现安迪果然在日记上记录了这件事。

他不再往后翻,像之前那样捧着日记本,阅读弟弟记录下来的文字。

 

 

 

1868年,1月19日

 

有时候,我会替街道上来来往往的先生和女士们感到好奇,替他们想着,世界突然变得不同是什么感觉。大家的生活看起来平淡又安逸,今天没多少事,明天也没多少事;女人关心的是家长里短,男人关心的则是证券和娱乐比赛。大家都喜欢读报纸上的各种新闻,寻求新鲜感,因为生活十分无聊,一眼就能望得到边。

我潜入人群,像他们一样默默无闻。我以为自己终有一天也会变成他们那样的人,只关心钞票和食物,某一天会娶一个女人,然后又关心女人和小孩。要做的事我已经做完了。我满以为自己可以放下过去,迈步向前;再没有什么可以约束我,童年的记忆和杀死父亲时的那声枪响已被我遗忘到九霄云外。我可以——也有资格继续接受平淡又安逸的生活,这没什么值得夸耀的,但也没什么不好。也或许我可以拥有一份事业。我本来是这么想的。

直到今天中午。

我在沃尔沃思路街口向东拐,进入东大街,东大街尽头是萨里广场,附近有一个午市。我前去那里调查甘蓝和莴苣的销售情况。经过萨里广场时,我站在街口等马车依次经过,百无聊赖,四处张望,发现角落里广场一角站着一个奇怪的人。他用帽子和衣领严严实实地遮住了脸,只露出一双眼睛;我看过去的时候,发现他也正在看着我,但察觉到我的目光之后,他马上就把头扭开了。

我很难形容那一刻的感觉。我走上前去,似乎那双脚不是我自己的。我看见那个人不安地转了个方向,好像犹豫要不要一走了之,但最终他还是站在那儿,面朝我,等我走到他面前。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眼睛,看着他眼睛和鼻梁上的疤痕,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他看我这副模样,扯下衣领,冲我咧嘴一笑。

首先映入我眼中的是布满大半张脸的烫伤疤痕。继而我看到他张开嘴巴,叫了我的名字。叫的是“加尔”。

整个世界都在旋转。我没想到我的兄弟还活着。我忘了我当时有没有大声叫喊,也忘了自己说了什么,也忘了自己有没有哭;回过神时,我已经把我哥哥抱进怀里,又叫又跳。大概旁人对我们投来了异样的眼光吧——他马上制止了我,努力让我平静下来。我尽最大努力按他的要求照办了;他说他在做一些不能引人注目的事,低声问了我的住址,对我说有机会的话会去找我。我也问了他住在哪儿,但他不肯说。他似乎不能在广场久留,漫长的分别之后只是一次短暂的相遇;他很快离开,离开前又拍了拍我的肩膀,呼唤我儿时的名字。

我的生活再次变得不同。值得高兴的是,前两次的变化都称不上愉快,直到第三次变化时,我终于等来了救赎。我的兄弟没有因为救我而葬身火场。我的孪生兄弟活了下来——即使我已意识到当年那场大火对他造成了无可弥补的伤害,但如果他来找我,我会告诉他我可以帮他。他还活着。上帝愿意让我重新迎回一位亲人,这比一切都重要。

 

 

 

1868年,2月3日

 

一月底的时候,我终于盼来了我哥哥的到访。他径自跑到二楼,直接敲我的房门时,我还以为是楼下帽子店某位无理的客人找不到店员,上楼来找人;我为他开门,没摆出好脸色,结果看到门外的“客人”摆着一张比我更难看的脸——一张被大面积烧毁的脸。说实话,我当时的反应是自责心疼中夹杂着高兴和忍俊不禁;我觉得他看出来我在想着什么,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没等我邀他进门就自己闯了进来,丝毫没把自己当成第一次来的外人。

他自来熟的举动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恍惚觉得,我们好像从未分开。

他一屁股坐在客厅沙发上。那座沙发下铺着地毯,地毯之下还有一些很浅的红色斑点,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来。但我不能否定它们仍然存在着。那是四年前留下的痕迹。我朝那块地毯看了一眼,坐在他对面。

我们开始聊彼此的状况。让我意外的是,他处处对我有所保留;他仍然不告诉我自己住在哪儿,有没有朋友,也不告诉我现在在干嘛。他也没有提到我们的父亲和母亲。听上去,他似乎已经将幼时发生的一切抛于脑后了。我认为是那场大火对他造成的伤害实在难以弥补,他心中仍然存有怨气——最直观的,就是他的样子变得非常糟糕;我无法想象他当年是如何在那场大火里生存下来,但可以料到的是,他以这幅模样活下来之后,也必定遭受了旁人的厌恶和歧视。不过既然他选择揭过这一页,我倒也乐于配合,默契地同样不去提起我们的童年生活;但我告诉他我改了姓名,现在叫安迪·扬。他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同样什么也没问。

交谈的时间很短。他匆匆而来,又匆匆离去,临走前说可能还会再来。我为他打开门,说有任何事都可以来找我——我希望能帮上他的忙。他又冲我笑了一下。在我看来,那张满是烫疤的脸上的笑和十几年前并没有什么分别。

临走前,他又一次叫我的名字,跟我道别。这一次,他叫的是“安迪”。

 

 

 

1868年,3月25日

 

亚伯把他现在在做的事告诉我了。

我的第一反应是不可置信。我想不到我的兄弟会去加入帮派,做走私枪支和药品的行当;他明明知道这么做是在害人。我也跟以走私赚钱的人打过交道,要是他走私香烟,走私茶叶,走私陶瓷或纺织品,那也罢了;可我知道镇痛药水是什么东西,也曾听闻马克斯韦尔·罗斯的大名。他怎么能在那个罪犯手底下做事?

人就是这么具有两面性——当我需要这些人时,我不排斥去跟他们打交道,但当听闻我自己的兄弟与这些人为伍,我又不能接受了。他甚至还邀请我加入他。我严词拒绝,还劝说他也从这一行里脱身;他第一次对我摆出了嘲讽的脸色,对我苦口婆心的劝说嗤之以鼻。

“你不能想别的方法挣钱吗?”我问他,“现在有很多活儿可以做……”

“你真的这么想?”他说,把帽子戴得严严实实,遮住他的头,“看看我的脸,安迪;看看我每天出门都要做什么打扮。谁会取用一个怪物?谁会取用一个看上去像是从满是大火的地狱里爬出来的魔鬼?”

我无言以对。我目送他离开。或许我不能理解他;关上门后,我不由得开始思考如果当年被遗留在大火里的是我,那么现在的我会过着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我预想出了几个场景。然后我开始打冷颤。

 

 

 

1868年,4月20日

 

到了约定见面的日子,来的人却不是亚伯。我打开门,看到了一位陌生的年轻人;他对我脱帽致意,说他叫巴克,在我哥哥手底下干活。

他告诉我,最近发生了一些事,亚伯不方便经常露面。我们本约定半个月到二十五天见一次面。但巴克告诉我,接下来的见面时间可能不再固定;如果我哥哥没来,他就会代他来见我一次。我不理解亚伯这么安排的必要性;如果他有事,那么别来就是了——接着我就明白了那位巴克先生的来意。他来向我要钱。

我给了他一些钱。对我来说,我留着那些钱并无多大用处;而如果这位巴克是个骗子,那么下次亚伯再来,我向他求证之后,再不上当就是了。离开时,巴克像亚伯一样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我站在二楼楼梯的平台上,目送他走出街道,看到他拐过一个街角,有两位跟他一样打扮、也一样遮住了脸的年轻人跟上了他。

我仍然期望着亚伯能退出帮会。

 

 

 

1868年,5月18日

 

又到了我们约定见面的日子;这一次,亚伯亲自上门,来开口找我要钱。

至少我确定了上次来拜访的那位名为巴克的年轻人不是骗子。

我问他最近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他含混其词,只说“伦敦可能要发生一些变化”。这次,他呆的时间更短,拿完钱就离开了。

我并不是对给他钱这件事有什么意见。我只是担心那笔钱会变成他的“生意资金”——我还没尝试过害人的滋味,我父亲除外。如果那么做算是害人的话。

 

 

 

1868年,7月23日

 

巴克再来的时候,对我说我可以跟我哥哥相处得更亲密一些。他犹豫了很久,好像是还有些害羞;但鉴于我们都快混熟了,所以他对我说了他的身世。巴克说,他问过我哥哥为什么要选择把他从那个地下酒吧里捞出来;而亚伯回答,当时烛光照在小男孩的脸颊上,一片火红,让他想起火场里的弟弟。他因此突然生出怜悯之心。巴克感谢我,对我说他能逃离过去的生活也有我的缘故。而我觉得耳根火热,又有些茫然。

我不明白要如何跟亚伯拉近距离。我也清楚我不能弥平十几年来他感受到的苦楚。我只能把事先准备好的钱袋拿给巴克;他对我鞠了一躬,像往常一样离开了。

 

 

 

1868年,8月16日

 

我没想到,到了这一次的“约定时间”,亚伯进门之后,突然从外套里拿出一个袋子,里面装着我曾借给他的所有的钱。他是这么告诉我的——我没去清点。但按照他的性格来看,他说“我把你的钱全都还你”,那就必定一分不少。

我脑袋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是他的“生意”又蒸蒸日上了。

事实恰恰相反。他满脸烦闷,我问起他的“工作”,他不太情愿地说最近行情不好,他所隶属的势力遭到了另一个新兴势力的狙击。另一股势力崛起得又快又强;伦敦即将面临大洗牌,他现在已自身难保。

我明智地没有再提让他换个活儿干的事。我觉得自己太过婆婆妈妈。但同时,我开始对“另一个新兴势力”产生兴趣。我有很久没有跟伦敦的地下势力打过交道了;从知道亚伯跟路上的那些暴徒帮差不多是一伙儿的时候,我就对黑市和帮派不感兴趣了——我也用不到他们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一个23岁的年轻男人对力量和权利永远失去了追求。同时,我开始思考,如果亚伯真的失去他那份“工作”,他还能去做什么事来养家糊口。

 

 

 

1868年,9月28日

 

我突然想到了那只黑匣子。

父亲的黑匣子。据说那里面装着他的全部财产,还有一只小金钟。我把它从角落里翻出来,看到盒子上的金属轮盘。问题来了:我不知道密码。

我可以用暴力把盒子打开——但如果里面有债券,我就不能用火烧。如果有工艺品,我就不能把它摔碎。如果有成品金块或者别的机关,用子弹破坏轮盘也不可行;而且我也不清楚它的构造,不知道只破坏轮盘会打开盒子还是会将盒子锁得更紧。更何况,如果里面装有债券或者成品金条,我就需要某种特殊又安全的渠道将它们出手,变成现钞。

而我印象中好像有这么一个年轻人——他叫罗伯特·威尔逊,是一位银行家。

 

 

 

1868年,10月12日

 

亚伯知道了我加入黑鸦帮的事。他专程为此找上门来,大发脾气。

我尽力申辩黑鸦帮跟他待的暴徒帮不同。

“我没有待在暴徒帮。”他说,“严格来说,我不算是暴徒帮的帮会成员——我们只是合作关系,但是所谓帮派都是一丘之貉;动动你的脑袋吧,弟弟!是不是你活得太过安逸,才天真到觉得‘帮派’这种东西里还有好人?”

我尽力告诉他雅各布·弗莱与其余所谓“帮派领袖”的不同。比起人,他更像是一种理念;我曾不止一次地看着他进入雇佣孩子们干活的工厂,不消片刻,就带着那些脸上全是煤灰的孩子们从正门大摇大摆地走出来;再过几天,就会传出那座工厂更换厂长的消息,而新厂长给工人们的待遇要比之前的那位好得多。我想告诉他,我仍然愿意相信有人试图改变这个世界,就像他曾经牺牲自己,改变了我的命运一样。我还想告诉他我打算打开父亲的黑匣子,变卖一些财产,等楼下那对夫妻的房租到期,就将一层和旁边那套店铺收回来;我们兄弟可以合开一家烘培店,我认识面粉厂的老板,我们可以学做面包。他只负责烘烤,而我负责招待客人和送货;如此一来他就不必面对客人。但我没能说出口。因为我在为我的新首领,雅各布·弗莱辩解的时候,他狂怒地将我推到地板上,对我撒着十多年来仍未散去的怒气。

“你不跟我站在一起,还投靠在我的敌人那边!”他咆哮道,“你原本就欠我的,加尔!但现在你还背叛我!”

“我没有!”我坐在地上,大声说,“小时候那件事,虽然是因为你我才逃了出来,但造成这一切的是我们的父亲……”

他突然止住话头。他的表情和他的愤怒一起凝固了;他脸上的疤痕以一种怪异的姿态扭曲着。接着,我听到他哈哈大笑。

“你还以为是我们的父亲?”他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你还觉得是我们的父亲?小不点,你根本不知道我和父亲都为你做了什么……”

我呆滞地听他讲过去的事。我第一次听他讲过去的事。我听到他说让我们家庭衰败下来的原因,不是父亲酗酒,然后对母亲拳脚相加;而是母亲染上了鸦片瘾,不时发疯,父亲异常气恼,一开始只是教训她,禁止她再去买鸦片,后来就要在她发疯的时候摁住她,不让她打坏家里的东西。我听见他说母亲常常搜刮家里的钱,每一分钱——包括我们的伙食费,出门去买鸦片。我听见他说,他原本知道这回事;但某天,父亲找到他,郑重其事地跟他拉手指,做了约定:别把这件事告诉加尔,至少要保护家中唯一一个没有被苦难影响的“正常人”。而如果父亲要出门做活儿,那么他——家中剩下的最年长的男人就得担起保护我的责任,因为他是“兄长”。我听见他说,他当时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我听他说是母亲放了那把火,她试图跟她的两个孩子一起去死,以报复父亲不给她钱。大火烧起来的那天,他将我推出窗外,母亲向他猛扑过来,把他摁在着火的地板上,掐住他的脖子,他好不容易才挣开,躲进杂物间的一个水桶里;后来那桶水被大火煮沸……

“我们都知道你跟妈妈最要好。”他讽刺地看着我,“如果我跟父亲告诉你,你要怎么忍受这一切?如果父亲告诉你他要把妈妈赶走,你一定会哭闹着要跟她一起离开。她会毁了你的。她会拿你去卖钱,给自己买鸦片。我们瞒着你,加尔——结果你连父亲给你的名字和姓氏都舍弃了。这些年你们俩发生什么矛盾了吗?你是不是离家出走了,一直都没回去?……”

我坐在地上,一时没能听懂他说的话。上次我突然失去理解能力,大约还是在那天,母亲抱着我说父亲要烧死我们的时候;我猛地惊醒过来——有人在说谎。母亲在说谎,或者亚伯在说谎。但他们为什么要说谎?亚伯为什么在大笑?为什么像那天站在火球前的父亲一样在大笑?

我不知道亚伯什么时候离开的。也不知道他离开后我都做了什么。我不知道我应该如何去思考。当我冷静下来之后,我只有一个打算;我一定要查明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1868年,10月26日

 

不。不。不。不。

不。不,不,不,不,不,不,不,……

 

 

 

无日期

 

我跑到伯明翰。我听说昔日的一些邻居搬到了伯明翰。之后我又返回北安普顿,然后是考文垂,牛津,卢顿,克劳利……我跑遍了所有相关者的现居地。有时我跑到那里,结果扑了个空;有时我找对了地方,表明身份,人们就会拥抱我,不敢置信地问我为什么我还活着,然后告诉我真相。

母亲曾吸食鸦片。一开始,父亲并不知道这件事;但母亲从家里拿走的钱越来越多。她不怎么在家里吸食鸦片,她习惯出门,出门时把鸦片放在她的小篮子里。有时,她神情恍惚,会给别人带来麻烦,于是终于有人忍不住,在我父亲上工的时候,把这一切都告诉了父亲。

接下来的事我不需要再听了。我只知道这一件事就够了——亚伯没有骗我。昔日打算杀死我们的是我们的妈妈。造成一切悲剧的是我们的妈妈,但我却杀死了另一个人。

我从火车站返回家中,踏上楼梯时,心中突然升起一个念头。我想大概是有人觉得一旦发生火灾,从一楼逃生要比二楼更快,所以才把自己的行李搬上二楼,把一楼留给一个和他儿子长得很像的年轻人。我走进客厅,从窗外望去,太阳正在向西方坠落。阳光洒进来,照在客厅的小柜子上;那只柜子后面是一块颜色与其他地方颜色略有不同的墙壁,里面埋葬着我的父亲。

喉咙口传来一阵骚动。又酸又痒。我突然想吐,还想发出大笑;我突然理解了父亲和亚伯的笑声。那是畅快的、肆意的、不明就里的,像亲身经受了世界上最滑稽的苦难戏剧一样的笑声。这时,我们还以为自己都只是坐台上的看客;用不了多久,真正的苦难就会袭来,我们会发现我们原来是演员,剧情变化时,我们就已失去一切。不该是这样。为什么是这样?

我突然明白了自己的命运。早在十几年前,活下来的人就不应该是我,而是我的哥哥。我面朝自己亲手填埋的墙壁,跪了下去;我感觉到自己的嘴角正在上扬。

 

最重要的是声音不能太大。其次才是威力。

那把美式德林杰手枪还躺在我的柜子里。四年中,我没再用过它。柜子里还剩两发子弹,我把这两发子弹统统塞进枪膛。真是奇妙。它的前一发子弹打死了一位父亲,后一发子弹就要打死那位父亲的儿子。我又心不在蔫地想到,三年前,美国人正是用另一把德林杰手枪刺杀了他们的国父。真是奇妙。这是一把被诅咒的枪支,还是我来自于一个被诅咒的家庭,身上流着一半被诅咒的血?

上次开枪时,用来减弱声音的那只木筒在子弹击发时炸成了碎片。我又重新做了一个,把它绑在枪口上。时间已经很晚,我不想给楼下的那对租客添麻烦。最重要的是,明天就是我跟亚伯约好的见面日。我希望第一个发现我的人是我的哥哥。我会把父亲的黑匣子和我的日记本放在客厅柜子上,以便他一进门就能看到它们;他可能不会原谅我,因为在夺走他的父亲之后,我又夺走了他的兄弟。

但愿他能知晓,这并非意味着结束,而是加尔·斯科特已然回归

 

 

 

亚伯·斯科特慢慢弯下腰。他把前额抵在毫无生气的白纸上,感觉冰冷的纸张犹如火焰一般灼烧他的肌肤。

过了片刻,从女王广场正在闹鬼的那栋宅邸里传出一声压抑而又撕裂的嚎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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